教科书基本问题述略
一、教科书的历史发展
教科书是根据教学大纲编定的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有的课程专家称之为“可理解的课程”或“可接受的课程”,而把编订教科书所依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称之为“正式课程”。教科书是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范围,按照学习者身心发展阶段,适应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而编辑的系统学习的教材。在分科教学的条件下,教科书是分学科按年级编辑的,某一种或某一册教科书只适合于某个年级的学生使用。
教科书是诸多教材中的一种。按现代课程理论,教材可理解为教师用以指导学生学习的一切学习材料。它包括教科书、参考书、讲课提纲、教学辅导材料以及辅助材料,如图表、教学影片、唱片、录音、录像、磁带和多媒体等。但教科书却是教材的主体部分。从整个教学过程来看,教学包括教师、教材、学生三个相互矛盾的因素。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而教材,特别是教科书,是三因素之中的关键因素。
谈到教材时,应和教学内容区别开来。教学内容是学生认识的对象,诸如科学知识、概念、法则、技术基础、科学方法等,皆可谓之“教学内容’”。而包括教科书在内的教材,是教学内容的载体,对教学来说教材是学生借以达到掌握教学内容的手段,是教师传授教学内容的工具。
从教育史上看,教育的发展和课程的发展,都与教科书的编写、教科书的形式、教科书的内容和选择,“携手并进”。在中国古代造纸术和印刷发明之前,文字是用墨或漆写在竹简或木简上的。而写有《易》《书》《诗》《礼》《春秋》《论语》的竹简或木简,就是当时教科书。伊斯兰国家的传统学校用《古兰经》作教科书,基督教国家的传统学校用《圣经》和《祈祷书》为教科书等。古代教科书的内容往往是宗教经文和圣人著述。但这些都不是正式的教科书。
我国正式的现代学校用教科书,始于清末废科举、兴学堂之时。当时,随着洋学堂的建立,把自然科学和数学列入学校课程,从而翻译或编著了适应教学需要的各种成套课本。欧洲最早的流行最广的教科书,是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编写的《语言与科学入门》(1631年)、《拉丁语初级棗语言与科学入门的预备课本》(1633年)、《世界图解》(1658年)。夸美纽斯对课程理论的一个重大贡献是他提出了教材的圆周式的排列方法,这种方法能逐步扩大知识范围和加深程度,较符合儿童认识特点和教学规律,因此他编的教材可以说是正式的教学用书,即教科书。
作为普通教育的正式的教科书出现,至今已有300多年的时间。在这300多年当中,教科书的管理制度、科学研究、体例结构、编辑方法,都在不断的发展。最初的非正式意义的教科书和其他书籍没有什么两样,教科书没有从其他书籍中分离出来。正式教科书出现之后,最初在教育学中有所论述,继而成为教学论中的重要研究内容,后来课程论把教材作为研究对象,近些年又出现了把教科书作为一个独立研究领域的教材学。
二、各国教科书制度
纵观世界各国,课程和教科书的管理制度是多样化的。
俄罗斯的教育目标是由法律规定的,而具体地实现其目标的则是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而具体实现计划和大纲的教科书,则采取公开征奖,国家审定的办法。教科书的使用,由学校借给学生,免费供应,如学生愿归个人所有,需要照价购买。原苏联和现俄罗斯都是国定教科书制度。
法国由国家制定统~的课程标准即教学大纲。而教科书完全采取由民间出版社自由发行的制度。但是,根据政府规定,公立小学的教科书,每年都要修改教科书目录,这必须得到大学区总长的认可。各公立小学从这些得到认可的教科书中进行选择,这叫做认可制度。中学教科书的编著者多是教师和视学官,编撰的依据自然是国家法定的教学大纲。编就的教科书虽没有专门机构进行审查,但也要合乎要求标准方可供学校选择使用。按照互规年公布的法国《关于教育指导法的附加报告草案》规定,小学和初级中学免费供应课本。从1990年开始,高中的课本也实行免费。
在德国,各州的文化教育部对各种学校使用的教科书实行审核制度。一般来说,各州根据情况不同对课程和教材的管理办法是:“使教学目标和内容规范化,研制和修定有约束性的政策法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以此来检查学校的教学内容”;“批准教科书和其他学习用具”;“颁布课时表和教学计划”。教科书的编辑发行委托民间公司,但必须符合国家颁行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经文化教育部审定合格的教科书才能登载目录,各学校从这些目录中进行选择使用。审核工作就是对内容的正确性、客观性、分量多少等,从教学目标的角度和教育性的角度加以研究。德国承担教科书出版的公司有数十家。教科书费用由州的财政负担,免费供应。同一本教科书借给学生使用多年,不得污损乱涂,要爱护教科书。
在英国,原本不存在官方对教科书的限制,也没有像日本那样的审定制度,教科书的编辑和出版等,完全在民间自由进行。各出版社可以把审查用的样本散发给各个学校,教师审查提意见后退还出版社。英国没有教科书专业出版社,但可以出版教科书的公司达四百多家,控制市场的大公司不过六七个。这些公司为争夺市场,努力提高教科书的质量。英国教科书的编者大多是大学和学院的教授、中小学教师以及其他有经验的教育工作者。在公立学校,不论教科书还是有关资料,均由学校购买,供给师生使用。自由选择制、自由发行制是英国教科书制度的特色。但是这种管理制度影响了英国的教育质量。据英国教育家进行长期的国际比较研究表明,英国学生差别很大,除尖子生外,差生是所对比国家中最差的学生。因此英国对高度自由的教科书制度进行了改革。按英国1988年的《教育改革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十门基础课程,确定了国家课程大纲。大纲确定了培养目标和内容范围,而且解释权属中央政府的教育科技大臣,在课程大纲的指导下,学校决定课时、教科书、参考资料,教师决定教学内容以满足学生的需要。英国的教科书制度加强了国家的统一管理,但仍不健全。
在美国,没有集中统一的教科书管理法规,这些年的教育改革一直在疾呼国家要加强课程教材的管理,但都还没有落实。目前,美国各州的教科书制度依然是各不相同的。每一个州都是根据本州的法令,就教科书编辑、出版、选择、免费等问题,独立地做出规定。美国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还没有施行。各州及地方学区各自制定自己的大纲。教学大纲多样化,教学目标要求水平高低有很大差异。美国各出版社调查各州、各学区需要教科书的情况,经过分析、探讨,然后编辑供选择。教科书的选定权通常属于学区教育委员会,但也有的属于州和地方学区委员双方共同设置的教科书选定委员会。委员会的委员由教师、教育行政官员、专家和居民代表组成,并设有总负责人教育长。教科书是在教育长主持下的教科书选定委员会,根据选定的标准,进行审查选用。各州政府对教科书的选用有一定的制约性,制约的方式一是州制定选用教科书的标准要使选定委员会遵守;二是州提供选用教科书的目录单限定选择范围。也有的教科书选定委员不受州制约。教科书的使用大多数州是免费的。但是也有的州对免费供应带有这样或那样的附加条件,以限制免费供应的范围。
上述例子说明,各国的教科书制度有国定、审定、选定和认定等多种不同制度。但不管哪种制度,鉴于教科书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各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都很重视对教科书的管理权。
三、教科书的编选原则
教科书是实现一个国家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所以任何教科书的编写都必然遵循一定的原则,由于时代不同和国情不同,各国的教科书编写原则可能会有很大差异。但也有共同之处。我们国家统一编订教材已有四十年的经验。人民教育出版社积四十余年教科书编写的经验教训,总结出六条教材建设的基本原则:
(l)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科学知识教育相结合。
(2)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
(3)知识的逻辑顺序与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顺序相结合。
(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5)教材编写与科学研究相结合。
(6)教材专职编辑人员与教师、专家相结合。
这些是我国专业教科书编写机构总结出的实践体会。不过有些课程论专家也提出另外的编写教科书的指导原则体系。例如王策三先生的《教学论稿》提出这样八条原则:1.科学性。2.思想性。3.理论联系实际。4.基础性。5.可接受性。6.系统性。7.统一性、稳定性和灵活性。8.教科书的形式的特殊要求。
王策三先生认为,这些原则是过去和今后制定教学大纲和建设教科书都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此外,还有的提出四条基本原则:一是科学性和思想性相结合;二是正确处理材料和观点的关系;三是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四是合理确定广度和深度。
以上这些,是我国教科书编撰机构和专家就我国教科书建设问题所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体系所包括的具体条目数量和内容虽然有区别,但各原则体系的核心部分却是一致的,如朕想性、科学性、实践性、基础性和可接受性。这些原则精神是教科书的编纂者、审查者和研究者都不否认的“五性原则”。
在中央集中管理课程的国家,国家规定统一的课程标准和教盲目标,对于教科书的编写原则在基本问题上较容易取得共识。但是在西方国家,特别是教科书制度自由的国家,教科书的编写或选用,存在不少难于统一的认识。这样,教科书的编辑方法、选择原则、评价标准等,既是一些难题,又是热门的研究课题,目前国外有不少论著都对这个问题有所论述。
例如在美国,出版教科书是能获取巨大利润的事情,于是出版公司就大力宣传其教科书的优点,努力推销。同时,出版商为了“提高课本对多种文化的适用性”,以便扩大发行范围和数量,常常减少他们教科书对地区的针对性,极大扩大地区的适用性。又由于他们追求教科书的生动描述,过分运用修辞技巧,这样也会影响到教科书的实用性。另一方面,就学校和教师来说,对教科书评价又持有不同观点,有的认为好教科书应有~定的难度,使教师能发挥阐释的本领;有的认为好教科书应是一个知识的“仓库”,有大量资料;有的认为好教科书应有生动的描写,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确定科学的编写或选择教科书的标准,就成为关键问题。一些专家各自提出了选用教科书和分析教科书的不同标准。例如安得森等人就确定了评价“课文”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
(l)结构:有一个最能传递信息性意图的论述结构;
(2)连贯性:使各种观点之间的关系明确,一种观点到另一种观点之间有一种逻辑上的联系;
(3)整体性:每次论述一个目的;
(4)适应性:符合读者的知识水平。
安得森认为,符合这种标准的教科书课文,就是“考虑周全的课文”,被选用的教科书课文应符合这样的课文要求。
四、教科书的体系结构
教科书的体系结构,是教科书的核心问题。教科书的改革关键,就是改革教科书的体系结构。长期以来,以何种教育思想编写教科书一直是争论不休的问题。教育思想或哲学思想不同,所编辑的教科书的体系结构也明显有别。如从课程史上看,就有学科中心体系结构,学生中心体系结构,社会中心体系结构,人文主义中心体系结构等。教科书的体系结构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体系结构包括:①教育教学思想体系;②科学知识内容的逻辑体系;③学生心身发展的规律体系;④教学过程的规律体系。这些体系,在教科书同一体中既以一定的结构形式独立存在并表现出来,又潜隐在同一种教科书之中,相互融合起来。
例如教育思想体系,且不论古代的,仅现代的就有要素主义的思想,永恒主义的思想,经验主义的思想,入文主义的思想等。把这些不同思想用来指导所编辑教科书时,它们都会和教学内容融合在一起,成为教科书中的和其他体系相并存的一个内在体系。
科学知识内容的逻辑体系,就是说每一门科学知识都有一定的内在联系。科学虽然和学科不同,但是教科书的编辑不能不受科学或学科知识的内在联系所制约,不能违背科学的逻辑规律。如果教科书登科学知识的规律性而不顾,这样的教科书就会成为实用主义的“活页教材”,上下不衔接,左右不统整,教学内容相互割裂,不能给学生传授较系统的科学知识。
学生心身发展的规律体系,就是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智发展水准,选择教学材料,组织知识和技能。这就是编写教材的知识的逻辑和心身发展的顺序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过程的规律体系,这就是说,教学过程有一定的规律性,教学要采取一定的方法步骤,而且采用何种方法步骤,要在恰当的时机。教科书编写,要考虑教学过程的规律性,符合教学的方法步骤,因此教科书还应当包含有不同于同类科学专著的特殊的教法结构体系。
现代严格意义的教科书,必须具备这四种体系,它们并存于同一教科书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