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教育量化研究的若干思考
【内容概要】本文针对我国当前教育量化研究(包罗教育量化研究要领的研究和教育量化研究要领的应用两个方面)中存在的问题,从唯物辩证法的根基道理和教育的内在特点出发,提出了解决问题的5项法子:1. 把“要领与问题相适应”作为从事要领研究及应用的根基指导原则;2.加强教育量化研究要领自己的研究;3.积极开展对教育量化研究的公道评价;4.加强对教育量化研究要领应用范畴的研究;5.积极构建研究人员综合的常识布局。
教育量化研究要领是定性要领与数学要领的统一。因此,对教育量化要领自己进行研究时,应从“定性要领”和“数学要领”两方面入手,并探索它们的结合点。关于第一方面,二三十年代的实证主义者做得很差。他们没有凭据教育的原来面目去定性认识,将人“非人”化,功效在定性掌握上走向岐途,从而导致他们成立科学教育学之抱负的破灭。而在第二方面,他们做得颇为精彩,发现缔造了很多高深、精密的要领技术,堪与医学、农学、经济学规模内的数学要领相媲美。但由于第一方面的偏废,使这些数学要领成了伶仃的对象。
对教育量化研究要领中“定性”的研究,应掌握“真实性”原则,即缔造的要领技术应切合教育现象的“真实”。按此原则去探索差异规模内差异环境下的定性要领才不致于走入岐途。应注意的是不能受某一哲学思潮(科学主义或人本主义等)的影响而偏执一种要领,而应以开放的态度去研究一切适应于教育纪律的定性认识要领。如回收断绝调查、自我内省、人种志研究的现场研究法,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法,甚至现象学的理解法等一系列要领去到达对教育现象的定性认识。定性认识越深刻,量化研究就越顺利。对付教育量化研究要领中“数学要领”的研究同样也应对峙“真实性”原则。这里的数学要领不再是只研究抽象的形式、数量及其干系的要领,而是与具体的教育现象结合起来的要领,个中每一个数学标记、表达式和推理都具有教育方面的实际意义。“数学要领切合教育现象的真实”是基于对教育现象正确定性认识的根本上的,研究中应用的数学要领应与定性要领有机结合。在研究中,应注意从教育研究的需要出发去选择和缔造数学要领,而不能拿着数学要领去寻找应用的工具,将数学要领强行输入到教育量化研究中。
五、积极构建研究人员综合的常识布局
首先,不能受某一哲学思潮的严重束缚。以哲学思想为指导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可以深化研究的条理,形成抽象化水平较高的教育理论。这无疑对教育科学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如果盲目迷信一种哲学思想、坚守一种特定的哲学观不放,就会束缚研究者的思想,从而凭据该种哲学思想支配下的要领、技术和研究措施去从事教育规模内各类问题的研究。在30年代,教育量化研究到达完全机械化的水平,一些要领几乎被研究者看成僵化的教条用于教育科研中。造成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就是实证主义的影响。其时的研究者恪守科学主义的思想,不能理智地结合教育的特点去阐明这种思想概念的公道性和不公道性,而是一味地用这种思想统摄教育研究,功效严重违背了教育的真实。事实上,每一种哲学思潮的呈现都有必然的历史配景,到了新的时代就会表示出历史局限性和现实制约性,有其公道的因素和不公道的因素。教育科学研究者对历史上呈现的每一种哲学思想都应做深入研究、剔除不适时代要求和具体研究工具要求的因素,吸收差异哲学思想的公道身分来指导教育研究实践,这一点在处理惩罚哲学与教育研究之间的干系时显得很是重要。爱因斯坦在阐述哲学与科学研究的干系时曾说过:“从一个有体系的认识论者看来,他肯定象一个肆无顾忌的时机主义者;就他力求描述独立于知觉感化以外的世界而论,他象一个实在论者;就他把观念和理论当作是人的精神的自由发现(不能从经验所给的对象中逻辑地推导出来)而论,他象一个唯心主义者;就他认为他的观念和理论只有在它们对感受经验之间的干系提供出逻辑暗示的限度内才气站住脚而论,他象一个实证论者。就他认为逻辑简单性的概念是他的研究工作不行缺少的一个有效东西而论,他甚至还可以象一个柏拉图主义者和毕达哥拉斯主义者。”(注:张来举:《费耶阿本德:阻挡要领的哲学家》,《自然辩证法通讯》,1995年第1期。 )这一段关于科学家研究特征的阐述同样也合用于教育科学研究者,即不能恪守一种哲学概念,而要结合教育研究的具体实践接受差异哲学思想的公道身分。
四、加强对教育量化研究要领应用范畴的研究
一、把“要领与问题相适应”作为教育量化要领研究和应用的根基指导原则
目前,对教育量化要领的应用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泛化”倾向,即试图将教育量化研究要领应用于一切教育现象中去,诡计改变整个教育学,使教育科学数学化。我们知道,进行教育量化研究的根本是对教育现象加以量化,转酿成量化数据,再进行数学推理以得到结论。而这一研究模式必需依赖于对教育现象深刻的定性认识和数学东西的相应完备,这两个条件,并不是所有教育现象都已具备。因此,对一切教育现象进行量化研究并不现实。从另一方面说,一些教育现象底子不必用量化要领。在教育研究中,有些教育现象只借助于定性的要领,在思维中操作观念、判断和推理即可到达对教育现象的本质的认识。一些教育现象完全可以操作这一途径到达研究的目的。即使在自然科学中也同样存在操作定性要领到达对自然现象本质认识的例子。如在物理学中,弗·培根在了解大量有关热现象实例的根本上,运用定性归纳,得出了关于热的本质是活动这一正确的结论。因此,对教育现象不加考虑而盲目追求定量研究是不行取的。另一种倾向是对教育量化研究的排斥,认为精神现象不行能用定量的要领来研究,即使对某些教育现象勉强使用了量化要领,也只能是过于简化、形式化,而无助于揭示教育现象的本质。这种倾向完全忽视了教育现象中量的存在,且有些教育现象的量照旧相当易于描述的。同时这种倾向还完全忽视了教育量化研究成长的历史,对由教育量化研究而带来的科学的进步缺乏根基的评价。以上两种倾向都存在着一个配合的问题,即都没有从教育现象与量化要领的适切性方面去考虑。我们认为,鉴于对教育现象的定性认识和数学成长的现状,在应用教育量化研究要领时,应对教育现象进行具体的分类,区别出哪些适合于定量研究,哪些不适合定量研究。
任何一种教育量化要领都带有时代的特征,受时空的限制,会跟着时间的变革而袒露出各类问题,何况我国此刻应用的诸多要领技术多译介于西方。地区之差、国情之别,一定会在我国的教育研究中呈现很多的问题。如一些丈量量表、统计模型、控制技术都可能会在新的情景中发挥不了应有的感化,这就要有一个对其进行改革、创新的历程。而改革的效果如何,就须用评价的手段加以权衡。所以开展评价研究是开展教育量化研究要领理论与技术的重要手段。当前在我国教育研究界有一种心理倾向,认为只要借助于教育量化研究要领,其研究就是科学的,其结论就是正确无误的。于是就呈现了对研究工具不加阐明就盲目使用教育量化要领的现象。如在一般的观测研究中,原来通过数据描述就能说明问题,却还要再进行一次诸如χ[2]阐明的揣度阐明。 这种做法反应出研究者既没有考虑χ[2]阐明的条件, 又没有掌握本身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工具,只想运用一种推理统计要领提高一下研究的“科学程度”,赶一下时髦罢了。虽然,有些失误是探索中的失误,是不行制止的。不管哪一种原因造成的失误,要尽量克服纠正它。开展评价研究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历史也已证明:不绝地进行反思和评价是担保教育量化要领成长和正确应用的重要法子,如30年代,美国和我国对教育丈量的反思和批判,都在必然水平上改造了教育丈量;又如正态漫衍在教育中的应用也是在不绝反思中改造和提高的。
总之,单从哲学道理推演要领,不联系研究实践移植缔造要领,不结合研究问题应用要领都是错误的。我们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应果断摈弃这种做法,把“要领与问题相适应”作为要领研究和应用的根基指导原则,要对峙这一原则,必需做到:
公道的常识布局除了在个别身上反应外,也反应在一个研究群体中。因为一小我私家所学的常识究竟有限,不行能要求一个学教育专业的研究者与一个学数学的人有同等的数学程度。反之亦然。因此,在一个研究群体中,应吸收各专业身世的研究人员加入教育研究,成立研究群体的公道常识布局以弥补个别常识布局之不敷。在一个群体,种种人员应互取所长,而不能隔行相轻。教育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大系统,是大教育,而教育研究也应是大教育研究,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