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体育打点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比力研究
【内容概要】运用文献资料研究、专家访谈与比力阐明等要领,对海峡两岸体育打点体制及运行机制进行了比力研究,研究功效表白,两岸体育打点体制形成各自的体系,均属于混淆型打点体制,但在其实际操纵中各有所偏重;其适应性改良均采纳渐进的方法进行,因而,新旧双重打点体制及运行机制并存交替场面将会连续一个较长的时期。
就大陆目前的体育运行机制而言,还处在一个两种体制并存的阶段。是一种旧的体制逐渐弱化,一种新的但不完整的体制逐渐诞生、强化的混适时期。在体制转轨时期,旧的运行体制已被冲破,已往某些运作机制已不适应现实的要求,而新的运作机制尚未完全成立起来,新旧两种体育运行机制并存交替场面将会连续一个较长的时期。如在“单元制”弱化的同时,开展社会体育的相应组织、机构、制度尚不健全,或处于空白,或整协力度不足,而使社会体育的成长受阻。从打点学的角度看,机制就其天性而言,要求完整。只有完整,其子系统才气通过阈值、传导、自动控制到达协调,整个系统的状态才气优化。如果一旦某一个环节被粉碎,很可能整个系统的状态就被粉碎。如大陆在竞技体育方面优于台湾,这与集中打点体制下的特有运作机制有关,即在特定的时期,有利于更换社会各方资源,实现竞技体育的成长方针。对社会体育的成长而言,台湾则明显优于大陆,这也与其社会体育组织、机构、制度等方面成长比力成熟有关,而大陆则方才起步,尚未成立良好的社会体育打点体制及运行机制。
中国台北奥委会。1949年,百姓党当局迁往台湾后一直沿用“中国奥委会”,1973年被迫改为“中华民国奥林匹克委员会”。1979年10月25日,国际奥委会接受了中国奥委会的提案,在国际奥委会“名古屋”执委会上通过规复中国大陆在国际奥委会中正当席位的决议。国际奥委会确认以“中国奥委会”的名称认可设在北京的奥林匹克委员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以“中国台北奥委会”的名称认可设在台北的奥林匹克委员会,条件是中国台北奥委会的旗帜和歌曲都必需有别于他到目前为止所使用的旗和歌。台湾方面在经过一年多的抵抗之后,最终活着界潮水的压力下不得不接受国际奥委会决议中划定的条件。1981年3月23日,国际奥委会公布,台湾奥委会同意改为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并改变本来使用的旗和徽[1]。
台湾社会体育组织机构主要有中国台北奥委会、“中华民国体育活动总会”,以及其它民间体育社团组织。
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体育工作的主管行政部分。在1998年3月开始进行的国务院机构改良中,原国家体委改构成国家体育总局,并由国务院构成部分改变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卖力统一带领、协和谐监督全国的体育工作。其职责也发生了一些变革,运行机制也已从当局“办”体育逐步向当局“管”体育转变,主要发挥其带领、协调、监督和处事的成果[1]。
新中国创立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大陆体育体制实行的是与打算经济相适应的“举国体制”。这种打点体制经过40余年的运作,其根基特征是:当局以打算经济手段配置体育资源,以行政手段打点体育;当局既是“办”体育的主体,也是“管”体育的主体。历史地看,“举国体制”在新中国的形成和成长历程中是一定的,也是合乎纪律的,表示出对体育打点方针、打点成果、打点形态等方面的一体化的特征,即“思想一盘棋”、“方针一体化”、“组织一条龙”。“举国体制”浮现出强烈而光鲜的国家意志,缺点是缺乏社会自主性和运行机制的灵活性;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它有利于集中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更快地成长体育活动,出格是竞技体育在国际体坛中更能发挥其优势。大陆竞技体育优于台湾,就是与当局集中打点体制下的特有运作机制有关,如方针明确、单一,局部听从大局,有利于更换社会各方资源。但是恒久实行这种由上至下、当局集中式带领的体育打点体制也容易发生各种毛病,如思想过度僵化,权利过度集中,动作过度统一,限制社会对体育的加入和支持,当局体育经费承担过重,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成长比例失调等。大陆改良开放以后,体育事业保留与成长的内外情况产生了重大变革,突出表示在两个方面:一是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良使原有体育体制与转型中的经济体制呈现异质矛盾,当局包揽一切体育事务的打点方法难以为继;二是体育事业范围不绝扩大,布局日益庞大,人民群众对体育的需求程度进一步提高,且泛起多样化、不同化的成长态势。这时,旧体制的不适应性开始显露,主要表示为体育事业成长经费不敷和体育行政部分担、办矛盾突出两个方面。因此,通过80年代和90年代对旧体制的改良,成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切合现代体育成长纪律的新型体育体制与运行机制;彻底冲破了体委系统独家办体育的集中式组织打点制度,并开始敦促体育社会化、科学化、财富化和职业化,籍以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成长。在改良历程中,大陆体育体制逐步由当局集中型打点体制向当局与社会结合型打点体制过渡,力图改变原有体制太过强化当局的权利,抑制社会组织加入体育打点和成长体育的积极性,而造成体育社会组织极度萎缩的毛病。大陆在体育改良中,不绝进行体育体制创新,积极寻求社会支持的渠道,扩大社会组织对体育打点与成长的加入水平,充实发挥社会办体育的实效。
1.2 社会体育组织机构
台湾当局体育组织机构有“行政院体育委员会”、“教育部”体育司和“国军体育总会”。
(1)研究“国军”体育的改造;(2)成长“国军”各级单元的体育业务;(3)奉行“国军”体育勾当与竞赛;(4)治理“国军”对社会及国际间的体育勾当[7]。
2001年,在全国体育局长集会上,提出要成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即“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的体育事业组织与打点方法,形成当局、社会、小我私家配合举办,财务和市场双重敦促的体育事业运行机制,这是一种着眼于新世纪体育事业可连续成长的体制创新。这一新型“举国体制”的成立与完善对新世纪我国体育事业的成长具有出格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10]。
由于历史的原因,自新中国创立以来,海峡两岸分属于两种差异的社会制度。更由于故国大陆(以下简称大陆)和台湾地域(以下简称台湾)差异的政治主张与法子,使同宗、同语、同文化的两岸同胞恒久处在破裂状态之中,两岸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成长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而两岸体育别离在这两种差异的社会制度和社会配景下成长,深受其影响。恒久以来,两岸形成各自的体育组织打点体系,在体育体制及运行机制上也存在着差别。本文运用文献资料研究、专家访谈和比力阐明等研究要领,探讨在两种差异的社会制度与配景下两岸体育打点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成长状况与特点,力图揭示两岸现行体育打点体制及运行机制的各自优势与不敷,为全面敦促两岸体育的交流,促进两岸体育的协调成长提供参考。
体育司在学校体育打点中的主要任务是:
目前,两岸体育体制均属于混淆型打点体制,即由当局和社会体育团体配合打点体育事务;但其混淆打点体制各有所偏重。同时,由于两岸体育在特定的历史与社会配景下成长,受其政治、经济、文化及教育情况的影响,两岸在体育改良路径、社会根本、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着较明显的差别。
体育打点体制是必然历史时期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与体育成长内在纪律彼此感化的产品。一个国家或地域的体育体制对该国或地域体育活动的成长有着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同时也可以从体育打点体制反应出该国或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体育活动的推展与勾当历程。
中国奥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委员会集会,执委会之下设秘书处、国际联络部、宣传部、竞赛部、港澳台办公室等;其业务一般由国家体育总局对外联络司兼任。
解放军体育指导委员会是打点军队体育的职能机构。它由军委总照料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构成,卖力开展军队体育勾当,组织活动训练和竞赛,参与国际军事体育大赛等。
“体委会”创立以后,卖力统筹台湾地域的体育事务,其体育活动的政策是以推展全民活动为根本,以提升竞技化活动水准为方针[4]。“体委会”内设有综合打算处、全民活动处,竞技活动处,国际体育处,活动设施处五个专业打点机构和身心障碍百姓活动委员会、规矩委员会、诉愿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台湾“体委会”的主要职能是:
2.2 社会体育组织机构
大陆当局体育组织机构中,包罗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息争放军体育指导委员会。
台湾其它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台湾民间体育团体依台湾地域“人民团体法”的划定,同台湾“内政部”申请创立。民间体育团体的业务勾当除了受主管构造“内政部”的指导与监督外,并受目的事业主管构造“行政院体委会”和各级教育行政部分的指导与监督。目前,台湾地域向“内政部”挂号的“全国性”民间体育团体有422个。概略上可分为七类,主要有:(1)综合类,如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华民国体育活动总会”、“中华民国大专院校体育总会”和“中华民国高级中等学校体育总会”等。(2)学术类,如“中华民国体育学会”、“中华民国活动医学学会”等。(3)活动类,如“中华民国田径协会”、台北市旅游协会等[7]。
1.1 当局体育组织机构
(1)关于体育政策、制度、规矩的综合研拟、敦促及协调等事项;(2)关于全民体育活动的成长政策、目标与提升百姓体能打算的计划、敦促及协调等事项;(3)关于竞技活动成长政策与目标的计划、活动项目的敦促及协调事项;(4)关于学校、军中体育及职业活动组织与选手培训的协调、联系及帮助事项。(6)关于奥运会与亚运会竞赛活动选手的选拔、训练、参赛工作的监督、联系、敦促及帮助事项;(7)关于国际及两岸体育交流政策与目标的计划、敦促及协调事项;(8)关于体育学术、活动科学研究与成长事项。(9)关于活动设施成长政策与目标的计划、敦促及协调事项。(10)其它有关体育活动工作相关的事项等[5]。
“国军体育总会”。台湾“国防部”为增进官兵身心健康,研究成长并协调推进军中体育勾当,于1958年创立“国军体育总会”。“国军体育总会”设会长1名,由照料总长兼任,副会长2名,由副参总谋长(执行官)及主管体育业务的副参总谋长兼任。政策委员6人,有海、陆、空、联勤、海巡各总司令及总政治作战部主任兼任。下设执行委员会,置主任委员1人,由作战照料次长兼任。总做事1人,由作战照料次长室主管体育业务的副处长兼任。该会分设打算组和执行组,各设组长1名,做事3-5人。该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3.1 大陆体育打点体制与运行机制的阐明
“教育部”体育司。台湾体育已往恒久由“教育部”主政。“教育部”下设百姓体育委员会,研拟台湾体育政策,指导台湾的体育勾当。1973年“教育部”修改教育根基法,并于同年10月31日创立体育司。体育司内设三个科,别离掌管学校体育、社会体育与全民体育等[3]。省(市)当局教育厅(局)、县(市)当局教育局设体育专管单元,乡(镇、县辖市、区)公所置体育专业人员,卖力辖区内百姓体育勾当的计划领导及敦促事项。“教育部”体育司创立以后,原百姓体育委员会依然存在,但其主要任务是体育政策的研拟,体育勾当的指导、协调、咨询、研究等事项。1997年7月,台湾“体委会”创立以后,“教育部”百姓体育委员会组织条例才由“教育部”报请“行政院”废止。体育司则以成长学校体育与学校卫生为主,一方面落实推展学校活动民风,全面提升学生体能,培育学生终身活动习惯与鉴赏活动能力;另一方面成长学校卫生保健,维护增进学生健康,奠基百姓健康根本。
(1)研究制定学校体育成长的方针与计划事项;(2)研究制定学校体育教学筹谋、督导与查核事项;(3)研究制定学校课余体育勾当的筹谋、督导与查核事项;(4)研究制定学校课余体育活动训练的筹谋、督导与查核事项;(5)研究制定体育专业人员培养、进修的筹谋与领导事宜;(6)研究制定学校体育的规矩、法制建设并监督实施[6]。
3 海峡两岸体育打点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比力阐明
3.2 台湾体育打点体制与运行机制的阐明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自新中国创立后,在原“中华体育协进会”的根本上改造而成。该会属于群众性的体育组织,是党和当局联系体育工作者的纽带。全国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委员每届任期5年。目前,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与国家体育总局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及其勾当,接受其业务主管单元国家体育总局及社团挂号打点构造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打点。
“行政院体育委员会”(简称体委会)是目前台湾主管体育的最高行政机构。在1997年7月台湾“体委会”创立以前,台湾体育行政权恒久由“教育部”体育司行使。1997年6月26日,台湾“行政院”通过“行政院体育委员会暂行组织规程”及“行政院体育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体委会”被确立为部会级的体育行政机构。1997年7月16日“体委会”正式挂牌运作,成为台湾有史以来最高体育行政打点机构,改变了以往由“教育部”体育司带领台湾体育工作的花样。奉“行政院”指示及“体委会”与“教育部”体育司两度业务协商功效:全民体育、竞技体育、社会体育及国际体育,由体委会治理。“教育部”体育司专门卖力学校体育推广,学生体能检测,以及各级学校活动联赛的计划与执行。“体委会”则全面筹谋和打点台湾地域的体育事业,包罗各级学校的优秀活动选手培养,专任锻练调训工作,以及国际体育和两岸体育交流等,在体育执法修改部门,也由其主政,并共同修正[3]。
中国台北奥委会以推展全民活动、发扬奥林匹克精神、加强与国际奥委会、故国大陆,现代职业教育杂志社,以及其它海外各活动团体联系为宗旨,推展与完成其奥委会职责权限内的各项任务[8]。
【摘 要 题】地区文化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原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为同一单元。1954年国际奥委会认可中华体育总会为中国奥委会;1958年大陆退出国际奥委会;1973年在获得亚洲奥委会的认可后,大陆另行创立中国奥委会;1979年10月25日,国际奥委会接受了中国奥委会的提案,在国际奥委会“名古屋”执委会上通过规复中国在奥委会的正当席位,使中国从头回到国际奥运各人庭[2]。
中国体育科学学会是体育科技工作者所构成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三重带领。该会与1980年12月15日创立,最高的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5年召开一次,下设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其分支机构等。
“中华民国体育活动总会”。“中华民国体育活动总会”(简称体总)的前身为1924年8月在南京创立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1973年改名为“中华民国体育协进会”,1999年12月改名为“中华民国体育活动总会”。“中华民国体育活动总会”是台湾地域社会体育的带领单元,以推进全民体育、发扬业余活动精神、提高活动技术程度、加强国际体育联系与勾当为宗旨。“中华民国体育活动总会”的主要任务是:推展全民体育活动;设置活动训练中心,培养优秀活动选手,提高活动竞技水准,加强国际体育活动竞赛;领导各会员单元的会务及业务的推展和计划台湾地域活动会,并领导全民活动联赛等[9]。
台湾体育打点体制属于混淆型打点体制,此种体制的长处是当局可以发挥主导感化,亦可勉励社会对体育的加入和支持,缺点是权责不容易分别清楚。台湾早期的打点体制大多采纳与民间社会团体分权打点体育,而近年来已开始逐步强化当局的打点职能。其原因是:在台湾早期的体育理念里,体育是教育的一环。在1997年7月台湾“体委会”创立以前,依照其时“百姓体育法”的划定,由“教育部”体育司主管台湾体育行政工作,治理台湾体育的计划、领导与查核事项。因此,台湾体育行政组织附属于教育行政体系之内。在“教育部”体育司主管台湾体育工作期间,各级当局对学校体育很是重视,将其列为体育工作的首位,其学校体育打点体制也比力健全,使学校体育获得较好的成长。但台湾早期的竞技体育与社会(百姓)体育打点体制却不足健全,由于体育主管构造的层级不高,专业工作人员缺乏,当局方向于与民间社会团体分权打点体育,很多业务由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署理。如,台湾竞技活动选手的选、训、赛工作,教育部“体育司”就委托给台湾体育活动总会(原体协)主办。这种“委办”形式在打点上存在必然的缺陷,如操纵历程中,“体总”在人力、财力、物力及打点方面都难以获得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强有力的打点权限,难以解决选、训、赛历程中呈现的各种难题,以至台湾地域活动训练与竞赛程度不高,这也是台湾竞技体育成长迟钝的原因之一。据报道,在台湾奥运和亚运体育代表团中有3成以上是中学生选手,这说明了台湾竞技体育人才严重匮乏,究其原因,也是其竞技体育打点体制不完善而造成的。客观地说,中学生选手无论是在其代表资格,或是竞技活动程度上均存在争议,也很难有所作为。在社会体育打点方面,依台湾地域“人民团体法”创立的民间体育团体与组织,是以“内政部”为主管机构,业务则接受体育专业主管构造的指导与监督。“体委会”与台湾各体育社会团体组织之间并无直接附属干系,只存在财务补贴与业务指导、监督方面的干系;各体育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