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践教学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高校界对实践教学的交流和探讨很热烈,但多集中在实践教学体系研究等理论层面。本文立足实践,总结笔者在《税法》课程中已经成功推行的课内实践经验,对实践教学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创新,为实践教学体系应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税法 课内实践 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9-0165-03
应用型本科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产物,其本质特征在于以教学为主,其首要任务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专业性应用型人才。因而,实践教学是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中的核心环节。《税法》课程由于税法的抽象性、综合性、实务性以及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性等特点,其内在需求必须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因此,实践教学可谓是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课程的重中之重,核心中的核心,进而,对课程内的实践教学(课内实践)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将具有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意义。
一、确立课内实践教学目标
课内实践教学目标首先要服务于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专业性应用型人才的总目标,其次要服务于所在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上海金融学院)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为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并紧密结合上海地区经济建设,提出了发展“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即“三型一化”的校级人才培养的目标。最后,课内实践目标还要服务于所在《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并充分体现课程特点。
基于以上目标分析,并结合《税法》课程特点,围绕我校“三型一化”的校级目标,笔者认为我校《税法》课程教学目标应确立为“三型”目标,即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国际化目标由《国际税收》、《外国税制》等课程去强化实现。进而,《税法》课程的课内实践教学目标确立为“突出应用型、强化复合型、兼顾创新型”,具体设定为:通过课内实践让学生能够解释生活中的税收现象,应对真实商务环境下的涉税问题;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操作能力;培养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构建税收、法学和会计学等多学科知识结构,促成广泛的学科兴趣。
二、精编课内实践方案
笔者对《税法》课程课内实践方案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具有高仿真、情景式、全税种、多学科等鲜明特点的课内实践方案。该方案以“虚拟公司模拟报税”为主题,紧紧围绕“三型”教学目标,以模拟报税实践内容突出创新型目标,以情景式实践流程强化复合型目标,以内生实践材料兼顾创新型目标。在方案实施上采用课后作业和课内实验两大途径,具体内容包括四大联动板块:作业<筹建虚拟公司>→作业<发票涉税分析>→ 实验<流转税模拟报税>→实验 <所得税模拟报税>。
1.筹建虚拟公司(作业)
筹建虚拟公司是整个课内实践的起点,可以在第1周将其布置成课后作业。十个虚拟公司所在的十个行业对应增值税两大行业(工业和商业)和营业税八个行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房地产),其中营业税行业和营业税九个税目相对应(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两个税目合并到房地产行业),以后将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进程相应调整。学生们根据《公司法》在自选的行业内筹建自己的公司,确定经营范围,拟定公司名称,任命法人代表,确定经营地址、期限和注册资本,组建董事会、监事会和聘任总经理,并根据真实法律文书模版提交公司注册资料作业。
2.发票涉税分析(作业)
发票是伴随流转税应税行为的存在而开具的,可以在增值税和营业税讲授过程中布置 “发票涉税分析”作业。该作业要求每个同学在生活中收集两张真实的发票,一张增值税发票,一张营业税发票,然后基于收集到的发票辨析真伪,计算税款,分析申报时间和申报地点,以及指出税收收入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分配比例。作业考察了学生对流转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目和税率、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等税种构成要素的理解和掌握,引导学生如何将税收知识活学活用到生活中的税收现象,也为后面的模拟报税实验准备材料。
3.流转税模拟申报(实验)
在流转税课堂讲授完成后,可以组织流转税模拟报税课内实验,包括增值税月度纳税申报和营业税月度纳税申报。报税单位是前期作业学生们自己筹建的虚拟公司,报税依据是前期作业学生们中自行收集的发票。实验中,每个虚拟公司将公司成员(即小组成员)收集的全部发票视作为该公司当月收入(忽略发票内容和公司经营范围差异),并就该收入进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申报。实验材料包括:收集的真实发票、真实的手工记账凭证、空白明细账(表)和真实的增值税申报表和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实验流程为:首先,公司每个成员就自己收集的发票做收入的会计分录,完成记账凭证;然后,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会计、出纳)汇总记账凭证,完成明细账;最后,公司财务部(报税员)填制纳税申报表,呈阅总经理、董事和监事(此呈阅目的是全员参与实验),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后提交老师。
4.所得税模拟申报(实验)
所得税模拟申报实验安排在学期末全部税种讲授完毕之后,包括企业所得税申报和个人所得税申报。实验续接前面流转税模拟申报,每个虚拟公司需要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并为公司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酬和公司股东分得的利润申报个人所得税。实验流程为:首先,公司根据各自的经营范围核定所涉及的小税种,并根据流转税申报实验中的收入金额,完成年度财务预算,该预算由财务部编制,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提交给股东会审议批准;然后,假设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财务预算一致,完成企业所得税计算和年度申报,公司董事根据税后利润拟定《利润分配董事会决议》,由股东会审议批准;最后,公司为员工申报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为股东申报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三、创新课内实践设计
1.依托虚拟公司,实践环境高度仿真
模拟报税作为《税法》课内实践内容其实十分普遍,但大多数是让学生根据给定的涉税信息进行税款计算和纳税申报。其实质更像是案例教学的延伸,学生们只是被动地做了一道计算题并熟悉了纳税申报表,实践效果非常有限。
本课内实践方案以分组设立虚拟公司为起点。每个学生在各自的公司内担任要职,从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经理、会计、报税员到出纳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高仿真的营业执照和职务任命书,增强了学生在相应角色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托虚拟公司进行模拟报税,学生们不再是为别家公司报税,而是为自己公司报税;不再是被动地完成一道计算题,而是有角色有责任地主动完成一次纳税申报义务。设立虚拟公司能够给学生们带来自主创业的感觉和身临其境的报税体验,能够极大程度地激发学生们参与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生们反映,他们常被分组,但是以这种筹建虚拟公司的形式和角色饰演的方式进行分组,非常有新意,对税法课程顿时充满期待和兴趣。
2.情景式推进,实践环节层层深入
常见的案例型《税法》课内实践也会描述公司运营情况,但更强调在复杂的运营环境下提取有用的涉税信息,进行完整的税款计算,并且一次性体现在纳税申报表上。学生为了完成实践任务,很容易忽略对报税结果没有影响却有着深厚实务内涵的公司运营信息,学会了复杂税款计算,但是对实务环境却不甚了解。学生的动手能力或许得到了加强,但是应用能力仍然相对较弱。当应对真实的商务环境时,学生们还是静止地、片面地、孤立地照本宣科、纸上谈兵,而不能灵活运用并且融会贯通。
为了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增强零距离上岗的就业竞争力,本实践方案强调以应用环境为主,,税款计算为辅,注重引导学生对商务实景的理解和体会,联系和运用,而在税款计算上化繁为简。 应用环境主要是围绕公司的运营周期,从公司设立、取得收入、结算利润到利润分配,情景式地层层展开,引导学生对每个运营阶段下的涉税事宜进行分析和思考,深刻领悟,有效应用。环环展开的课内实践方案,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学生动态地、联系地、全面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借力真实发票,实践材料环环内生
生动的实践环境和引人入胜的实践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课内实践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然而这些只构成了实践方案的形式框架。如果仅将案例信息注入到这个形式框架,学生在实践中仍然只是被动接受并解读给定信息,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仍然有所限制,实践的实质也只是更加生动的案例教学的延伸。
本实践方案最具创新的设计就是:“只有给定方案,没有给定信息”,实验所需要的报税信息全部由学生收集和创作。学生在方案的引导下,“自己设立公司、自己筹集收入(收集生活发票)、自己决定利润、自己分配股利”,再根据环环内生的涉税信息完成流转税和所得税模拟申报。“我的公司我做主”充分发挥了学生在实践中的主体地位,切实调动了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同时,借力真实发票作为整套内生实践材料的起点,是本实践方案最大的创新。生活中普遍存在发票给课内实践带来最强的实用性和最大的乐趣。
4.多学科交叉,会计学和法学渗透式融合
税收实务无法回避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尤其是会计学和法学的支撑。然而,常见的课内实践主要聚焦在税款计算和纳税申报,因此常常弱化或忽略与涉税信息相关的法律要求和生成纳税数据的会计流程。 由于缺乏对相关学科必要的整合,学生们在初始接触涉税实务时无法系统地纳入法律和会计等影响因素,而表现得不知所措。
本实践方案特别关注“复合型”的教学目标,渗透式融进法学和会计学知识,力图还原真实税收实务中的多学科背景。在法学方面,渗透到实践方案的要求中:筹建虚拟公司中对注册资料(聘任书、股权结构图、营业执照)的要求体现了《公司法》公司设立的规定;模拟报税中对小组成员的分工体现了《公司法》中股东、董事、监事和总经理职责。在会计学
方面,渗透到实践方案的步骤中:模拟报税的步骤体现了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财务报表的完整会计处理流程。渗透式融合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掌握了相关知识,增强了多学科系统综合地应用能力。
5.全税种覆盖,课内实践和课堂讲授联动式衔接
本课内实践方案是《税法》课程有机的组成部分,在时间安排上紧跟课堂讲授进度,在实践内容上联动课堂讲授案例。首先,课堂讲授的税种顺序是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税,本实践方案环环跟进,同时也实现了税种全覆盖。然后,本实践方案中设立的10个虚拟公司,其经营范围分别对应增值税和营业税下税目,因此在讲授相关税目下的知识内容时,可以将相应的虚拟公司引入案例,增加讲授环节的生动性和应用性;也可以在讲授营业税时,采用角色互换的形式,请虚拟公司代表讲授其相应税目下的内容,增加课堂讲授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四、小结
人才培养是应用型本科教育最根本的目的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如何培养应用型专业性人才,是高等教育工作者不懈余力进行探索和创新的课题。这需要我们重视教学,重视实践教学,重视课程内的实践教学。本文介绍的《税法》课程课内实践方案因其鲜明的实务特色自推行以来受到了教师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目前已经广泛应用到我校其他税务课程。但是,由于本人教学经验有限,对课内实践的研究和探索仍然存在很多局限,比如还未建立有效的考核办法等。谨希望通过本文对课内实践教学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欢迎交流和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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