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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化研究的若干问题

2015-05-12  |  点击:  |  栏目:现代职业教育优秀论文

语法研究若干问题 近二十年来,国内外有关语法化的研究和报道日益增多,但对一些问题有不同的表述或分歧。本文对一些热门话题进行了整理,以供参考。
    1.语法化研究的目的和定义
  语法化一般被定义为一个词语或若干个词语成为语法语素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这些词语的配置和功能被改变了。试见较早的定义,“语法化存在于词汇语素进而为语法语素,或从较低的语法地位进而为具有较高的语法地位,即从派生构形成分进而为曲折构形成分,其范围有所增加。”(Kurylowicz  1965:69)
  人们之所以接受这样的定义,主要受到最先使用“语法化”一词的Meillet(1912)的影响,他对语法化的过程主要理解为一个词语成为附着语素,一个附着语素成为词缀,以至于一个词缀成为另一个不能进一步细分析的语素。显然,这类定义失之过窄,它忽视了有些成分对结构的影响。如在许多语言中,双小句并列结构可以合成一个从属结构。(Harris  &  Campbell  1995:172-191)下面是两作者的举例。
  (1)  I  saw  that.He  came.  →I  saw  that  he  came.
  因此,现在人们更多地开始接受语法化应当包括创立新结构的观点。如going  to在I'm  going  to  the  store(我去商店)中不应看作是语法化,而要动词跟在to之后才算,如在I'm  going  to  help  you这样的句子中,going  to应看作是语法化。这就涉及对语法化定位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Bybee(2002)谈得比较清楚,他指出,所有的语言学理论都是为了阐明人类语言的语法的实质。但在回答“什么是语法的实质”这个问题时,便有必要了解“语言是如何获得语法的?”正是对这一问题的关心导致了开展和深入语法化理论的研究,即探讨语法得以建立的过程。语法不是静态的,封闭的,或自立的系统。一种语言的语法,总是受到语言使用的影响,不时引起变化。可见,只有广义的语法化才能从根本上回答语言是如何获得语法的这一问题。
    2.语法化的常见模式
  语法化理论认为所有语言学表述都可以按开放类词语表述以至封闭类语法标记的级度排列。根据这个观点,所有语法项都是从词汇词衍生的(Hopper  &  Traugott  1993)。以英语为例,在公元800-1100年期间的古英语是没有冠词形式的,后来的定冠词the衍生于指示词that,不定冠词a/an衍生于数词one(Bybee  2002)。
  同样,今天表示时态范畴的将来时will来自动词willan,其意义为to  want(要),表示可能性的情态词can来自动词cunnan,其意义为‘to  be  acquainted  with  or  to  know  how  to’(熟悉或知道如何做);情态词may来自动词magan,其意义为‘to  be  able  to,to  have  the  power’(能,有力量),而could和might分别派生自cunnan和magan的过去式。
  词缀也衍生自词语。例如,英语的后缀-ly来自古英语中的名词,意为body(身体)。合成词mann-原先的意义为‘having  the  body  or  appearance  of  a  man’(具有人的躯体或外貌),以后法则化为‘hav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  man’(具有人的特性),最后发展成当代的manly的意义。
  学者们从英语中发现的语法化现象,在与英语非同源的语言或无地理接触的语言中,找到类似的实例,如欧洲许多语言的不定冠词衍生自数词one,如德语的ein,法语的un/une,西班牙语的un/una,和现代希腊语ena。
  如果说所有这些语言都源自印欧语系,研究者们从Burkina  Faso的Moré语(Heine  et  al.1991),口语希伯来语(闪语),达罗毗荼语都发现数词one做不定冠词的实例。用指示词做定冠词的实例也很多,如拉丁语的ille,illa(=that)演变成法语的定冠词le,la和西班牙语的el,la。
  在情态词方面,保加利亚语,罗马尼亚语和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以及非洲的班图语,和斯瓦希里语都有意义为“要”的动词成为将来标记(Bybee  and  Pagliuca  1987,Heine  et  al.1991)。与英语can源自“知道”一样,伊朗诸语系的俾路支语,日耳曼语系的丹麦语,大洋洲巴布亚的Motu语,班图语中的Mwera语和藏缅语系的Nung语也使用类似的意义为“知道”的动词表述“能力”(Bybee,Perkins  and  Pagliuca  1994),新几内亚的一种克里奥尔语Tok  Pisin借自英语can而成的表示能力,它的表示能力的savi来自葡萄牙语的save“他知道”。拉丁语的potere或possum“能够”成了法语的pouvoir和西班牙语的poder,两者都可作为助动词can和名词power。这些词与英语的may(及其过去式might),较早的意义为“有做某事的体力”。至于表示向某目标移动的动词或短语在世界各语言中经常演变成为将来时间标记,如法语和西班牙语,非洲、美洲、亚洲和太平洋诸岛屿的语言。(Bybee  &  Pagliuca  1987,Bybee  et  al.1994)
  同理,我认为汉语中的一些助词也是词汇词语法化的结果,如:
  (2)  a.我要走。/他要明天到北京。/他要去南京。
  b.我会来的。/我会告诉他。/她会喜欢的。
  c.我能行。/我能坚持下去。
  d.我去跟她说/我来跟她说。/我去看看/我来试试。/我来唱支歌。
  当然,语法化不一定都非得走英语的道路,也可有其他的发展过程。如班图语中表示结束或完成的标记(意义为‘have  [just]  done’)衍生自意义为finish的动词,在赤道附近的Cocama语和Tucano语、蒙高棉的Koho语、马来波里尼西亚的Buli语、尼日耳-刚果的Tem语和Engenni语、老挝语、藏缅语系的客家话和拉祜语、广东话、和Tok  Pisin语里都存在(Bybee  et  al.1994,Heine  &  Reh  1984)。
    3.单向性与脱语法化
  单向过程(unidirectional  process)主要指语法化反映了语言的发展经历了“词→附着语素→后缀”的过程,而不是“后缀→附着语素→词”的过程,因而是单向的。
  Harns(1997)对此提出保留意见,认为此话不能说得太绝对,因为人们已纪录到不少脱语法化的实例。单以英语为例,古英语的所有格演变成附着语素,如‘the  king  of  England's  hat’;后缀-ism已脱语法化为一个独立存在的词,其意义为“主义,学说,制度,理论”;又如-etic和-emic,原来是phonetics(语音学)和phonemics(音位学)的后缀,现在都成了词汇词,其意义分别为“非位学”和“位学/素学”。为此,学者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词汇化”(lexicalisation)、“脱语法化”(注:相当于我国的“实词虚化”(沈家煊 1994)。)(degrammaticalisation),、“再语法化”(regrammaticalisation)和“功能变异”(exaptation)(Lindstrom,2002)。最强烈的脱语法化例子涉及情态动词:英语的dare(Beths  1999);美国宾州德语的wotte(Burridge  1998);瑞典语的。
  其实,单向性不是语法化固有的理论,早期的语言学家强调循环性或螺旋性的变化,因此,反例不一定与单向性有矛盾,如Meillet(1912)并没有说过只有一种方向的可能。但他也没有说任何反方向的变化。本文最初引用的Kurylowicz的定义常被认为是单向性的观点,但在同一论文中,Kurylowicz讨论了逆反过程,他称之为“词汇化”。
  学者们提出种种维护单向性的原则。如(2002)指出,研究者必须探讨处于词汇语义学和语法语义学之间的这类词语,从而证明:
  1)变化成为不可逆转,在词义阶上,最紧密的词项移向语法成分,反之成为词汇词。
  2)反例在情态词中出现最多,因为它处于“词义图”的中区。
  3)最优理论容许以标记性使这些变异自然地模型化,而不必放弃单向性假设。
  附图等人(2002)认识到如果脱语法化的确存在的话,将影响语法化单向性的特征。因而坚持目前脱语法化只是个别例子,未呈现总的趋向。当务之急是审查已有例子,考虑是否可把它们作为个案加以排除,如:
  1)有构词力的构词法衍生的类型,如(iffy),转化(down  a  beer,up  the  ante)和临时形式(but  me  no  buts)。
  2)词汇化的例子(isms和teens),可视为接近于转化的形式。
  3)词尾消失(deflexion)的例子,如瑞典语的所有格,因词缀和附着语素太多,给分析带来不便而消失了。
  Traugott(2002)脆把有些反例排除在脱语法化之外,但她也不得不承认有的反例是可以接受的,问题是脱语法化的程度是否动摇了语法化的单向性的原则。她认为语法化是语义,词汇句法,有时涉及语音的变化,在时间过程中互相影响而形成的反复出现的变化;而语法化的单向性指一种强有力的假设,即词项和结构在有些语言语境中具有语法功能或从原语法项中发展了新的语法功能。至于“功能变异”(EXAPT)的共同特点都涉及“一个特征的起源与其后来的用途没有关系或仅有很少关系,仅仅是机遇而已”(Lass  1990:80),也可叫做“分离的语义变化”(Greenberg  1991:301)。脱语法化的概念的主要表现为:1)使语法化材料从较强的语法功能成为边缘功能,如在语法化中是主要范畴(名词,动词,形容词)的结构获得“次要范畴”的语法功能;2)语义和功能的脱节,如语法化的词项早期的和后期的意义是不同的,但有明显的联系,至少是语用学的;3)不脱范畴化,如语法化中的脱范畴化是原型的(参见第4节);4)不规则化,如跨语言的复制,在早期语法化中至今未见到证据。为此,Traugott(2002)认为脱语法化的例子不影响单向性的假设,因为脱语法化的例子为数很少,且不规则。
    4.范畴化与脱范畴化
  法则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结构所出现的语境可以扩展。如ne(动词)pas或be  going  to。结构总是含有一个可变化的空位,不然它只是一个固定短语而已。就是这个可变化的空位总是限定于一定的范畴。这些范畴一般可以在语义上限定,如“人类”,“意愿”,“状态变化”等等。有些范畴要求非常严格,如短语to  wend  one's  way只许可移动的动词,或描写移动的动词,或有关拾路而走的一些习语(swiggled  his  way,made  our  way,cut  their  way)时,动词后的位置需要一个与主语参照相同的代词。可见,结构中不同的位置要求范畴化,这决定于经验(Rosch  1978,Lakoff  1987)。语言学的范畴或基于形式,或基于意义,都有一个原型结构。它不能用必要和充分条件定义,而是根据中央成员或更边缘化成员定义。为范畴增加新的边缘成员的可能性导致可产性和变化。如果新词项可同现有成员一样使用,便可在该结构中使用。经过一定的积累,会导致中央成分和边缘成分的变化。
  上述情况也表明,对语法化的研究不必限制于语法语素,而应包括使这些语素得以起作用的大结,如Lord(1976)发现西非一些语言中出现了补语化成分(complementizer)和补语从句。
  英语的补语化成分that的出现也绝非偶然,Hopper和Traugott(1993:185-89)从古英语举例说明,补语化成分that仍具有代词特性,其所在结构也较松散。
  (3)  gefremede  Diulius  hiora  consul,    angin  wearth  tidlice  thurhtogen.
  [DEM  arranged  Diulius  their  consul,COMP  DEM  beginning  was  in-time  achieved]
  今天,人们使用如下从属结构(Bybee  2002):
  (4)Their  consul  Diulius  arranged(it)that  it  was  started  on  time.
  英语的另一种补语结构为to不定式。介词to和不定式to非常相似也有其历史来由。Haspelmath(1989)以中古英语证明,当时将意义为‘to,towards’的介词发展为不定式标记,但在动词‘begin’,‘cease’或‘teach’之后有一个后缀来表示目的,不然是不能与动词并用的。
  (5)thanne  wolde  he  maken  hem  to  drynken
  [then  he  wanted  to  make  them  drink]
  在使用过程中,to用在不定式之前的现象扩展到更多语境,直到不定式的后缀脱落。这样,在这种语境下的to失去其介词意义,而成为动词使用的一个新形式。
  英语的有些结构使用不带to的不定式,特别是助动词(will,shall,may,can,would,could,等),但象‘want  to  go’中却是带to的,出现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语法化的时期。在古英语中,现代的情态助动词都已与不定式一起用,只是当时是用后缀标记的。至中古英语这种结构的使用频率增加了,定型了,而新不定式标记to在同一时期也得到扩充,但未影响到助动词不带to的结构;与之相比,[want+不定式]的发展晚得多,因而使用了当时流行的不定式标记。
  与范畴化相对的脱范畴化(decategorialization)是从另一个视角谈语法化,它指一个名词或动词,在成为一个语法成分的过程中失去其原来的词汇句法特性(Hopper  1991),现代职业教育,不再是原来的范畴了。在有些情况下,词汇项在语言中被保持下来,如在be  going  to中go被语法化了,go这个词仍保留它的词汇用途。在有的情况下,词汇项(如意义为“知道”的cunnan)消失了。在这两种情况下,语法化成分不再具有通常的名词或动词的习性。在古英语,主要动词cunnan可以带名词短语的宾语,今天can只能和动词补语连用,象*I  can  that和*I  can  her是不合语法的。
  又如,连词while原为名词,指一段时间,今天做名词很受限制。当处于小句首位做连词时,不具有名词特性,它不能带有冠词或修饰语。
  (6)*I  was  there  the  same  while  you  were.
  在其他语境中,while只能出现在固定短语中,如‘all  the  while’,‘a  long  while’,它不能随便做名词,以下用法都是不能接受的。
  (7)a.*  I've  been  there  many  whiles.
  b.*I  waited  a  boring  while.
  C.*The  while  was  very  long.
  语法化也包括成分结构的消失,如英语中“主句+补语从句”的结构正处于语法化过程,其结果是‘I  think’的主句地位正在消失。
  (8)I  think  that  we're  definitely  moving  towards  being  more  technological.
  从例(8)可以发现,该句中真正的陈述是在补语从句中,而引导的主句只是说话人对陈述有多大可信度的评估。正是在这两个真真假假的主要动词的语境下,that的省略最为频繁。或者原来的主句降格为插入语,如例(9)和例(1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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