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示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好处的行为;第三,他可以在须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度构造以强制性的协助来掩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著作权是一种非凡的民事权利。它与产业产权组成常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罗法令赋予演出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书者对其演出勾当、音像成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按照我国的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是一种包括若干非凡的人身权和工业权的殽杂权利,行使著作权中的工业权往往涉及个中的人身权。例如,作者将他的作品首次交出书社出书时,新课程学习,不只是在行使出书权,往往也是行使颁发权。
著作权也是一种内容不绝成长的权利。活着界各国,著作权包括的内容并不是永远牢固稳定的,而是跟着社会文明的不绝成长和使用作品的新技术的不绝发生,也在获得不绝的成长和增补。总之,作者享有著作权不会影响作品的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