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的作者应在颁发的作品上署名.署名者可以是小我私家作者.相助作者或团体作者,是拥有著作权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划定: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包罗颁发权.署名权.修改权.掩护作品完整权等署名权即表白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表白作者的劳动成就及作者本人都获得了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即作者向社会声明,作者对该作品拥有了著作权.署名是文责自负的答理,文责自负,是指论文一经颁发,署名者对作品负有责任,包罗政治上.科学上和法令上的责任.如果文章中存在剽窃.抄袭的内容,大概有政治性.技术性错误,署名者即应负完全的责任,署名即表白作者愿意包袱责任.署名便于读者与作者联系,也暗示作者有同读者联系的意愿.
论文的署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本人应是直接参与课题研究的全部或主要部门的事情,并做出主要孝敬者;②本人应为作品创作者,并为作品的直接责任者;③本人对作品具有答辩能力,并为作品的直接责任者.
多位作者配合完成的作品联合署名时,署名顺序按对该文的孝敬巨细排列.第一作者是主要孝敬者和直接创作者,新课程学习杂志 ,同时又是作品的直接责任者,享有更多的权利,包袱着更多的义务.除有出格声明外,第一作者就是第一权利.第一责任和第一义务者.
有的人虽是课题研究构成员,参与了部门研究或尝试事情,但由于其事情性质是帮助性的,不该列为作者;也有人对研究事情确有孝敬,并对成就有答辩能力,但未直接参与作品的创作事情,也不宜作为论文的作者.作者应是上述三原则的同时具备者.不足署名条件但确对研究成就有所孝敬者可在文末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