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处事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省当局优化政务情况,全面提高当局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有关文件精神,创优成长情况,提高我厅行政效能和处事质量,敦促教育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处事是我厅依法行政、优化处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当局大众打点与处事的综合浮现。通过对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处事,尽力协调整决项目建设历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重大投资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属于或涉及我厅行政审批职责和业务范畴的,新课程学习在线投稿 ,范围较大,对教育事业成长和我省经济和社会成长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具体包罗:国度投资教育类专项工程,教育类省重点工程,教育厅打点的单体建设范围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项目。
第四条 跟踪处事措施。职能处室在治理正常业务的同时,对付切合划定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处事。职能处室确定专门人员对重大投资项目逐项进行全历程跟踪处事,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凭据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条约打点制等建设规矩和打点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打点。在省教育厅业务范畴内跟踪处事措施完成后,要进一步协调相关部分,尽力辅佐项目单位推进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