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艳 黄程佳 本文字数:2459
[摘
要] 在幼儿园“虐童”事件背景下,儿童权利保护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值得深入探究。聚焦人格尊严权、参与权和游戏权,经观察法和访谈法研究发现:幼儿园儿童权利保护的现状并没那么糟糕,其影响因素涉及教师个人因素、幼儿园工作环境、法制建设和社会价值观等。故而,社会公众应更加理性公正地看待幼儿园儿童权利保护,对幼儿园教师及其工作给予包容和理解。此外,提出进一步提高儿童权利保护水平的若干建议。
[关
键
词] 幼儿园;儿童权利;人格尊严权;参与权;游戏权
[中图分类号] G6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31-0052-02
一、研究缘起
人权是人普遍的权利,是人身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1]。儿童作为人发展的重要成长阶段,是与成人平等的权利主体,理应享有人权。联合国颁布的《儿童权利公约》对儿童权利的保护、儿童地位的尊重,乃至社会文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进步意义。近些年来,儿童权利保护事件日益曝光,尤其是幼儿园“虐童”事件。这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惶恐。儿童是身心发展不成熟的个体,成人应对儿童权利给予充分理解并加以保护。本研究关注公众热切关心的儿童权利保护话题,围绕儿童的人格尊严权、发展权利和游戏权进行深入探究,引导社会客观公正地看待幼儿园儿童权利保护现状及其影响因素,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提高儿童权利保护的水平。
二、研究方法与对象
本研究主要采用观察法和访谈法进行深入调研。研究者主要观察幼儿园教师在环境布置和材料选择上体现的儿童权利意识,搜集教师在三大儿童权利方面的典型案例。访谈主要分为教师访谈和幼儿访谈。教师访谈是深挖产生幼儿园教师儿童权利保护现状背后的原因;幼儿访谈主要在发生一些关键事件后,及时了解相关幼儿的感受和想法,从侧面了解教师保护儿童权利的现状。
本研究选取杭州市拱墅区和富阳区为调查区域样本,共4所幼儿园,收集典型案例4个,并在事后及时与相关教师和幼儿进行追踪访谈;此外,本研究还对6名教师进行深入访谈,获得了更丰富立体的研究资料。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幼儿园教师保护儿童人格尊严权的现状
1.教师拥有正确的儿童观,承认儿童地位,尊重儿童
对于儿童的人格尊严权,更多的是通过访谈了解幼儿园教师的儿童观。普遍来看,幼儿园教师拥有正确的儿童观,对儿童的人格尊严权有最基本的、较为正确的认识。他们认为儿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个体,不是大人的附属品,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和想法”。因此,他们一致肯定儿童的人格尊严权,认为儿童与成人是平等的,成人应该给予儿童“尊重”。另一方面,他们认为不当的言行会损害儿童的人格尊严权,如当着孩子或家长的面进行公开批评;利用教师的权威过于否定和镇压孩子,直接伤害其尊严。
2.教师视情况处理儿童调皮捣蛋行为,且认为适当的惩罚是必要的
访谈了解到,遇到调皮捣蛋的儿童,教师均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程度轻者,予以关注和提醒。程度重者,教师会采取与家长联系的方式,共同探讨有针对性的方式方法;或采取“冷處理”的方式促进儿童反思;或没收具有奖惩效力的“代币制”物件等。因此,基本不会出现打骂儿童的粗暴情况,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权,但有些处理方式还应更适宜。
(二)幼儿园教师保护儿童参与权的现状
1.教师认为儿童具有广泛的参与权,教师是适时的引导者
通过访谈了解到,教师认为儿童的参与权应该体现在各个活动中。有教师特别提出儿童具有尝试接触“危险”事物的机会,但教师会事先向儿童说明注意事项,“不能剥夺他去了解和做这些事情的权利”。教师对儿童参与权的认识还体现在儿童参与的主动性上,如“在区域活动中,幼儿是占主体地位的,教师只能去做一个观察者、适时的引导者”“他们需要什么,那么我们提供什么”。由此可见,幼儿园教师对儿童参与权的认识比较到位。
2.幼儿实际的参与程度低于理想水平,部分幼儿的参与权受限
在实际活动中,幼儿的参与权并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众所周知,出于教师好操作、活动效果好等利于教师的角度,幼儿园的公开课仅需要班级一半的儿童,这明显不符合幼儿园的实际教学,教师表示对此只能“服从”安排。有的教师随机选择儿童参与公开课,有的教师则倾向于选择能力较强的儿童参与,如挑选语言发展较好的幼儿参加语言公开课。由此可见,这剥夺了部分儿童参与活动的权利。此外,观察发现,因时间限制、儿童本身情况不佳等,儿童参与权多少会受限。
(三)幼儿园教师保护儿童游戏权的现状
1.教师普遍肯定游戏的重要性,尊重儿童自主游戏的权利
访谈了解到,幼儿园教师充分肯定游戏对儿童学习与发展的重要性,认为游戏贯穿在各种活动中,且其具有自主游戏的权利。根据观察,幼儿园每天都有大量的游戏机会,游戏时间和空间都有基本保证,儿童充分享受游戏的乐趣,教师适时介入游戏。对于有时儿童不能充分享受游戏的乐趣,教师表示这可能来自教师游戏情境的创设、材料准备的不充分,儿童当时的身心状况和同伴关系等也会产生影响。面对不想参与游戏的儿童,教师了解情况后也能尊重其意愿。
2.部分儿童的游戏权受限,源于游戏规则意识的淡薄
研究发现,部分儿童不能参与或暂停游戏,,主要源于其没有遵守游戏规则,接受违反规则的“处罚”。如在户外自主游戏时间,有些幼儿没有带工具而不能参与游戏。访谈了解到,游戏前会明确告知幼儿游戏规则,若幼儿没有遵守规则,便进行“冷处理”,令其明白“犯错了自己必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从案例可知,教师没有很好地做到尊重幼儿的游戏权。但在如何权衡和化解尊重儿童权利和遵守规则之间的矛盾问题上,其适宜的度还值得更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