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晖 本文字数:2512
[摘 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法治实践教学探索和改革应以学生为中心,在课堂内外同时进行,课堂内实践教学应紧扣社会热点事件和典型案例,课堂外实践的主题应从教材内容中整合,让学生在社会或校园里自主进行。法治实践教学过程中尝试教师做减法、学生做加法的探索,注重学生在实践中的过程性体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独立思考和应对社会的能力;学生在法治实践教学中的表现应在课程期终成绩中充分体现。
[关 键 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治教育;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25-0083-03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强调指出,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事关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大学的根本性问题,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战略工程。[1]在这方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内容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目的是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如何通过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切实提升学生的法律素质,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在复杂的社会现实中正确运用法律思维对具体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和判断,采取正当、合法的手段和方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如何在法治教育教学过程中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使法治教育内容真正对学生产生“入耳、入脑、入心、入行”的实际效果;如何使学生不仅在课堂上、从纸面上了解法治中国的理论与知识,更能贴近社会现实去真切感受和了解法治中国的现状和未来,明白在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当代大学生能够做什么,担负着怎样的社会责任。这些都是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法治教学环节中需要认真研究、探索、改革和尝试的内容。“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治教育也必须注重实践教育。早在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就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2]实践教学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的重要途径,法治教育也不例外,因此,自2016年以来,我们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治内容的教学中,围绕法治教育的实效性进行了教学改革探索,着力于在教学中注重法治理论传授与法律实践教学相结合,强调在培养学生法治素质过程中的学、思、行并重,尝试构建以学生为中心、融知识讲授、社会实践、校园活动三位一体的法治实践教学创新模式,尽可能创造条件和机会让学生在学习教材內容的基础上到社会中实际接触和实践,发现、体验、感受现实社会中法律是如何产生、运作和落实的,以真正通过学习和实践在大学生头脑中确立现代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素质。
在教学中我们发现,学生在生活中对法律知识有实际需求,渴望自身能具备较好的法治素养,但对本课程相关内容的教学如果只是在课堂上照本宣科地把教材中的法律知识和理论传授给学生,在学生头脑中留不下深刻的印象,也不可能使他们学法和用法,实效性很差。况且,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在中学课程中已经学习过一些有关法律的基础性知识,到了大学阶段若仍局限于对法律一般常识性内容的泛泛讲解,学生会认为课程内容是老生常谈,没有新鲜感,提不起学习兴趣,缺乏学习积极性,,甚至出现消极应付的情况,这就与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宗旨背道而驰。因此,在本课程法治实践教学中,我们始终以学生为中心,从实践教学开展环节、实践活动主题、实践过程体验和实践成绩几方面着手进行改革和探索。
一、实践教学环节在课堂内外同时并行
要提高本课程的教学实效性,必须重视实践教学,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法治内容的教学中,我们坚持实践教学在课堂内外并行。课堂内主要采取现实案例、社会热点问题讨论,学生自主发言、辩论、教师引导启发的实践教学方式。要求学生不仅每次上课认真听讲,平时应经常关注与本课程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每次上课时都留出适当时间专门就近期发生的与本课程有关的热点事件或案例进行讨论或辩论。先让学生自主发言,介绍最近注意到的案例或社会热议事件并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其他同学提出自己的看法,参与讨论或辩论(若学生在本次课堂上没能自发提出可以探讨的话题,则教师给出相关内容让学生发表意见、看法)。对学生的发言,教师不是简单、轻易地给予肯定或否定的评价,而是在学生意见的基础上,从法学理论、法治思维的角度进行必要分析,引导学生进一步深入思考,以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逐渐形成法治思维。在课堂外,主要采取两种实践教学方式,一种是以小组为单位,组员分工合作进行主题学习调研,完成主题法律实践活动;另一种是每个学生独立完成,即利用课余时间亲自前往法院旁听案件庭审。这两种方式都是让学生走出课堂,通过亲身体验、观察和学习去加深对教材中的法治内容理解,了解法治在现实生活中如何运作和实现,对我国的法治现状有真实的感受和体会,并进一步思考自身应如何加强法治素养。
二、实践教学主题从教材内容中梳理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