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丁燕红 发表期数:新课程 2022年36期 本文字数:2630
由于受到地域因素的限制,在
农村高中教育中学校仍担当着主导的角色,是教育高中生的主体,但考虑到高中生在成长过程中所受外部环境的直接影响,所以
农村高中教育对家庭、学校、社会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家庭应是教育高中生的基础,而社会应是教育高中生的支撑,只有“家”“校”“社”三者的协同与融合才能促进高中生全面发展。
一、农村高中“家校社”协同育人潜存问题
在国内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外部环境因素对学生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愈演愈烈,尤其是农村区域,大多数的农村家庭为保证生活基础,众多家长均选择外出务工,致使农村区域的高中生家庭教育缺失。与此同时,学校教育为高中生提供的教育内容相对有限,即使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的背景下,诸如“五育并举”“立德树人”等教育理念得到了落实,但学校教育并不能替代家庭教育,其一在于教育环境的不同,其二在于教育内容的不同。此外,近年来社会层面对教育领域存在的辅助育人价值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所以农村高中“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践尚有待进一步优化。对农村高中“家校社”协同育人潜存问题的分析是提出有效对策的基础,所以本节结合农村高中“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从多个角度展开分析,现阶段农村高中“家校社”协同育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作内涵有待提升
在“家校社”合作内涵之中合作方式是最为重要的内容,所以本节围绕合作方式对农村高中“家校社”协同育人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学者“Morgan”曾在其发表的著作中围绕家长的参与将“家校”合作划分为三个层次,依次为低层次的参与、高层次的参与以及组织参与,其中低层次参与主要是指家长参与家长会,配合教师进行线上交互,或参与学校所举办的各类活动等;高层次参与主要是指日常家访、家长参与学校课内外教学活动,,帮助学校教育收集教具等;组织参与则指家长与教师联合组建行动小组开展校内外教育活动。结合农村高中“家校”合作现状可知,现阶段农村高中的“家校”合作尚停留在低层次的“家校”合作,主要以线上交互为主,家长会为辅。与此同时,除日常的家长会以外,因农村地形、地貌的独特性,高中院校的教师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全班家访,所以现阶段农村高中的“家校”合作若想实现更高层次的跨越存在一定的难度。从社会层面上看社区作为新时代社会参与学校教学的一个中坚力量,现阶段农村“校”“社”的合作主要停留在社区向学校开放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场所,诸如走进高中校园开展普法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等并不常见,这一现状可能与社区并未认识到自身育人责任存在直接关系。总体来看,农
村高中“家校社”的合作方式较为单一,合作内涵有待
提升。
(二)家庭教育责任有待明晰
从高中生健康成长的层面上看,“家校社”是学生实现成长的环境,对学生的成长存在直接的影响,而在三要素中学校教育一直担任着主导角色,加之农村家庭隔代带娃的现状致使家庭教育责任逐渐淡化。在日常的“家校”合作中学生家长往往是被动地接收高中学校各学科教师或是班主任所提供的信息,而学校方面一贯希望家长能完全配合相关教育工作,学校和教师的强势潜移默化地将家长的教育地位从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人下降至从属位置,合作地位的不平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家长对育人权责的认知。与此同时,绝大多数家长一方面逃避教育责任,另一方面有心无力,不愿意或无法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究其原因,与家长对家庭教育责任的认知存在直接关系,与社会发展对农村家庭所提出的高要求存在间接关系。
(三)社区联动机制有待健全
在社区方面农村高中“校社”的联动存在合作意识淡薄、可调动资源不足等问题。首先,在学校教育实践中社会、社区始终处于一个边缘地位,学校若存在育人需求,区域社区将会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反之则不会主动参与学校育人,分析这一现状的原因,本文认为与社区合作意识淡薄存在直接关系。其次,相较于城市而言,农村区域的可调动资源并不充足,在有限的社会资源下社区无法高效地参与学校育人活动,继而社会所起到的育人辅助价值较低。
二、农村高中“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对策
(一)建立联动机制
若想推动农村高中“家校社”协同育人,首先要建立具备可操作性的联动机制,利用联动机制转變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传统观念,整合除学校外的一切可供教育利用的资源,才能将“家校社”协同育人这一目标落到实处。在建立联动机制的过程中,其一,高中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家校社”办公室,考虑到农村高中基础设施条件,高中学校可利用微信群的方式,在线上成立办公室,在节省教师资源的同时实现“家校社”信息化联动。在拟定办公室人员的过程中,学校方面以教务处工作者、各班级班主任为主,各学科任课教师选择性参加;家庭层面由各班级班主任“拉人进群”,保证各班级每名学生、每位家长均在办公室群中;社会层面由学校教导人员利用闲暇时间将农村区域的社区工作人员、文化馆工作人员、普法教育宣传人员等“拉进群”。通过线上“家校社”办公室的组建,这一行为能初步唤醒家庭、社会对自身育人责任的重视。
其二,农村高中学校从国家立法、学生发展、学校教育有限性三个方面在线上办公室内推送相关资讯,用以进一步促进家庭、社会明晰自身育人责任。国家立法层面,农村高中学校可以将近期国家或是区域教育部门所发布的相关政策推送至线上办公室中;学生发展与学校教育有限性两个方面,高中学校可以在群中向家庭、社会解释环境差异,使家庭和社会明确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身应积极参与学生的教育工作。
其三,高中学校应积极整合“家校社”教育资源,实现“家校社”教育资源的联动。在具体的操作中高中学校一方面应开放家庭、社会对学校管理的建议渠道,为日常学科教学改革与学校的教研工作创设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应积极向家庭、社会为学生争取更多的实践活动机会,使学生能在家庭允许下、社会支持下走出校门,助力学生道德品质、劳动意识等方面的培养。例如,每逢植树节,学校积极与区域的林业部门交互,由林业部门提供树苗和植树场地,由校内各班级主任学习植树活动开展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事项,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植树。通过此种亲历的方式能使环境保护意识根植于学生心中,此种方式相较于校内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更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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