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高级职业中学,福建 福州 350600)
[摘 要] 中职学校开设劳动法规课程,具有非常确定的现实意义。从“设置意义、主要内容、教学方法”三个方面,提出对于中职学校开设劳动法规课程的初步构想。
[关 键 词] 劳动法规;课程建设;中职教学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06-0044-02
劳动法规与就业者、创业者的职业生涯息息相关。中职学生是今日的求学者,明日的就业者、创业者。中职学校开设劳动法规课程,让学生在掌握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同时,掌握主要的劳动法规,具有非常确定的现实意义。
笔者多年从事中职学校的法律教学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追踪工作,对实践中所获得的经验与教训,,进行不断反思,留下一些心得。本文试图通过劳动法规课程的设置意义、主要内容、教学方法三个方面,将自己一些不成熟的心得,交付给同行、专家批评指点,以便抛砖引玉,提升自己。
一、劳动法规课程的设置意义
中职生在学习期间,必须时时处处为毕业后的就业做准备;学校应当通过有效的教育手段,帮助学生顺利完成这个“准备”过程。中职学校开设劳动法规课程,让中职生在校期间,就能够比较熟悉劳动法规知识,对于学生日后的就业、创业,有着很大的帮助。
(一)劳动法规塑造就业观念
中职生的就业观念正确与否、就业行为恰当与否,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然而,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能否了解并掌握劳动法规。中职生应当了解劳动法规,了解就业制度,了解就业市场规范,并以之塑造自己正确的就业观念,规范自己的就业行为。
有些毕业生,由于不了解劳动法规,误以为就业行为可以采取“游击战术”“做得好就做,做不好就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丝毫不受劳动法规的约束,到头来,惹火烧身,引起劳动纠纷,吃亏的是自己。
有些毕业生,由于感觉到就业竞争的激烈,不能信守诚实忠厚,不能保持人格尊严,弄虚作假,甚至互相诋毁,错误地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
(二)劳动法规保护合法利益
常常因为缺乏劳动法规知识,很多中职毕业生对于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工伤事故以及讨薪维权等方面,都非常茫然,甚至束手无策。
有些毕业生,签订就业合同时,浑然不知那些明显违法的条款,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无理要求同样无能为力。
某些不法企业,利用中职毕业生对劳动法规的陌生,在合同条款的“细节”上大做文章,让毕业生白干活,不付钱,有的甚至还被要求支付违约金。
在保护就业者合法利益时,劳动法规就是一面“盾”;在讨伐用人企业违法侵权时,劳动法规就是一柄“矛”。对于劳动法规,我们应当教会中职学生“学而时习之”,进而守好劳动法规、用好劳动法规。
(三)劳动法规课程服务学生
近年来不少案例告诉我们,中职生在就业过程中,既存在学生自身违反劳动法规的现象,又存在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如何通过劳动法规约束自己,又如何通过劳动法规保护自己,是中职学生亟须解决的课题。
中职学校课程建设,必须跟上实际需要,为学生提供服务。而为学生服务,是学校的本质特征,是教师的庄严职责。因而,开设劳动法规课程,是应当“呼之即出”,而不應当“千呼万唤始
出来”。
二、劳动法规课程的主要内容
中职学校劳动法规课程建设,可以按照劳动制度来划分。例如,劳动基本制度课,劳动就业制度课,劳动合同制度课,劳动保护制度课,劳动工资制度课,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课,劳动争议解决制度课。
(一)教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讲授劳动基本制度
建议分为七个模块来授课:一是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二是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三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四是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五是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六是劳动报酬制度;七是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
教学中应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宪法而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教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讲授劳动就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建议分为四个模块来授课:一是政策法制化;二是反对就业歧视;三是就业援助;四是职业中介机构。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建议分为五个模块来授课:一是求职就业和招用人员;二是公共就业服务;三是就业援助和中介服务;四是就业与失业管理;五是违规处罚。
学习这两部法规,教育学生面对用人单位的招工限制时,如何保护合法权益,争取就业平等;教育学生懂得获得就业援助的主要途径,以及就业困难群体的扶持制度。
学习这两部法规,教育学生明确政府及其劳动部门的职责。人民政府在促进劳动就业方面起主导作用;政府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劳动力市场、举行岗位培训、杜绝非法用工。
(三)教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授劳动合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议分为六个模块来授课:一是劳动合同的订立;二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三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四是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五是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六是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教学中,强调这样的理念:这部法律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
在全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同时,应当特别让中职学生明确两个问题:一是关于合同主体认定;二是关于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条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