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亚健康人群不断增多,盲人按摩师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他们作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却令人担忧。为保障盲人按摩师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落实现有法律;出台相关政策,降低盲人按摩师参加社会保险的门槛;进一步完善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关 键 词] 盲人按摩师;社会保险;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40.6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20-0040-02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实施近十年来,在规范用工、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盲人按摩师作为特殊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落实的情况如何?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对山西中医学院推拿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针灸推拿专业毕业的盲人学生进行调查,初步了解了盲人按摩师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社会保险方面的现状。情况复杂、问题突出、状况堪忧。本文就盲人按摩师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以及对策提出自己的粗浅意见,以求教于各位方家。
一、盲人按摩师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社会保险现状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152名从事按摩的盲人按摩师进行调查,在北京、天津等直辖市工作的有53人,在太原、石家庄、呼和浩特等省会城市工作的有37人,在大同、长治、运城等地级市工作的有29人,在武乡、闻喜、广陵等县城工作的有24人,在乡镇工作的有9人。其中,27名盲人按摩师与按摩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仅占调查人数的17.76%,未签劳动合同的有125名,占调查人数的82.24%。按摩师所在的按摩机构未给按摩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145人、医疗保险的144人、工伤保险的144人、失业保险的144人;分别占参加调查人数的95.39%、94.74%、94.74%、94.74%。按摩师所在的按摩机构给按摩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7人、医疗保险8人、工伤保险8人、失业保险9人,仅占调查人数的4.61%、5.26%、5.26%、5.92%。盲人按摩师中有18人挂靠其他企业,即盲人按摩师与其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该企业给盲人按摩师缴纳五险,盲人按摩师仍在按摩机构工作,企业只是利用他们的残疾证,以提高用工中的残疾人比例,使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保证金等优惠政策。具有农村户口的按摩师有64人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
从以上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按摩机构与盲人按摩师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所占比例不到10%;省会城市及以下的地级、县级、乡镇的按摩机构基本不与按摩师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会保险。
二、盲人按摩师非正规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比例偏低的成因
笔者通过问卷调查、走访按摩机构并同盲人按摩师深入交流,归纳按摩机构同盲人按摩师未签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主要有:(1)按摩机构主体存在不合法。个别按摩机构租赁一套单元房就开始营业了,根本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与所雇佣的按摩师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就无从谈起;即便是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2)按摩机构主观上不愿给盲人按摩师缴纳社会保险。个别按摩机构负责人认为按摩这一行,默认的行规是包按摩师吃住,按摩师干多少活,拿多少钱,类似计件工资,按摩机构从中抽取30%~40%的提成,根本不提签劳动合同,更不要说为员工交社会保险了。按摩机构招聘按摩师时,待遇只谈包吃住,怎么提成,不提签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3)按摩机构无能力负担。大多数按摩机构是个体经济组织,规模小、成本高,交了房租、水电暖等费用,开支了盲人按摩师的食宿费、工资等,仅能微利维持,无力承担盲人按摩师的社会保险费。(4)盲人按摩师法律意识淡漠,与按摩機构建立劳动关系时,只关心工资,不关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5)部分盲人按摩师本人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一些盲人按摩师不签合同是为了跳槽方便,不愿缴纳社会保险是觉得自己还年轻,暂时不需要考虑养老和医疗问题;还有一些初入职的盲人按摩师觉得如果扣除社会保险,拿到手的钱不够当下花销。(6)部分盲人按摩师想缴社会保险但负担不起。原因是社保除了所在单位缴纳外,个人仍需缴纳,仅养老、医疗两项保险以较低标准计算,个人交纳大致每月需三四百元,一年需好几千。而盲人按摩师大多属于非正规就业,一旦失去工作,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都要自掏腰包,无力负担。(7)个别盲人按摩师挂靠到其他企业,已与挂靠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了社会保险,所在按摩机构不能重复缴纳社会保险。
三、解决盲人按摩师相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如上所述,一直以来按摩机构与盲人按摩师建立劳动关系并未很好地遵守相关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作了众多规定,如《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盲人按摩师面对的现实是:一方面现有法律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另一方面由于现有法律没有制定有关残疾人的具体条款,因而盲人按摩师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保障。很多盲人按摩师组建的家庭夫妻双方都是残疾人,生活不方便,相比普通人负担的医疗费要多。如果年轻有工作能力时未参加社会保险或仅仅参加了农村养老和合作医疗保险,远远不能满足其生活和就医需要。所以盲人按摩师的社会保险问题是政府和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1.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落实现有法律,加大对按摩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等各部门要联合执法,主要针对按摩机构是否无证经营;是否与所雇佣的盲人按摩师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为所雇佣的盲人按摩师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盲人按摩师摆脱非正规就业状态,保障其合法权益。盲人按摩师的非正规就业状态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们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大部分盲人按摩师从事按摩工作实际处于无合同、无社会保险、无休息日,收入不稳定的境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依据相关法律对无证经营者加以取缔,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加大处罚力度,采取督促办理、罚款、冻结划拨按摩机构或负责人个人账户缴纳等措施,强制按摩机构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以保障盲人按摩师的合法权益,改善盲人按摩师的工作和生活质量,促进按摩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