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丽娜 本文字数:2799
[摘 要] 学生的主体性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现阶段中职法律学科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应当深入了解新课改的理念,完善学习评价,改革教学理念,提升学生的学习热情。重点探讨了在中职学校法律教学过程中如何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提出了有效的教学措施,希望为相关教育工作者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 键 词] 中职学校;法律教学;学生主体性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32-0222-02
一、学生主体性概述
学生主体性的基本概念,主要指的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学生处于客观世界认知的主体地位,在教师等外界因素的引导下,主动学习知识,拥有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从实际层面上来看,主要指的是在实际教学中,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人公,教学活动能够使学生的自我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学生不需要被动地接受教师所灌输的知识,而应当成为课堂教学的中心,课程内容、教师、学校都需要围绕学生来开展教育工作。这样能够使以往灌输式的教学模式逐渐演变为互动、开放、探究式的学习模式。教师需要在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积极的引导,使学生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得到有效发挥。教师对学生进行妥善的指导,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这才是教学的本质内涵。
真正切实有效的学习是学生自发式的学习,教师必须深刻认识到学生才是课堂教学中的真正主人,必须时刻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不论是在教学评价、设计教学活动、课前备课、教材分析的过程中,都需要围绕学生来开展,将学生作为出发点,帮助学生获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的教学能力再强,也无法和学生的自主学习相媲美,只有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得到有效改善。因此,在中职学校法律教学中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中职学校法律教学中发挥学生主体性的策略研究
在中职法律学习的过程中,教师作为学生的引导人,应当为学生营造有利的学习条件,使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得到有效落实,使学生能够主动积极地学习法律知识,懂得列举生活中的案例参与法律课堂的讨论,能够举一反三,使以往乏味枯燥的法律课堂变得充满活力,有效地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一)教师应当转变以往落后的教学理念
1.摒弃以往单一的教学模式
叶圣陶先生曾经指出,教的目的就是为了不需要教。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以及意识对提升学生的学习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以往落后的教学模式之中,教师是课堂教学中的主人公,扮演着知识灌输者的角色,学生只能通过课本以及教师课堂上讲解的方式来学习知识。教师一般通过课前备课对学生进行知识的被动灌输,并且采取一系列的教学措施来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的知识,进行控制性联系,教师掌握着学习的主动权,很难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因此,课前就要让学生以主人翁的精神收集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带着问题进入课堂的学习,让学生成为真正的课堂“主宰者”。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将学生作为教学主体,针对学生课前准备的法律问题,结合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探讨,在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的同时,教师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引导,明确为学而教的教育理念,从而使以往单向传授知识的教学模式得到有效的改变。教师应当摒弃以往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带着生活中困惑的法律问题和案例进入课堂,在解析条文、分析案例中,为学生构造出轻松、民主、愉快、平等的课堂学习氛围,使学生在开放性、创造性、互动性的课堂中取得学习的主动权,鼓励学生在课堂上畅所欲言,这样才能使学生在中职法律学习中的主体性得到充分的体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应当构建师生共同参与、互动交流的新型教学模式,从而使学生的课堂学习效率得到充分的提升,,并且能够逐渐培养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以及自主探究意识,为学生更加深入的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教师应当充分地尊重学生
教师应当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注重情感教育的渗透,尊重每一个学生个体,为学生打造轻松、民主、愉快、平等的课堂学习环境。教师应当转变以往教学心理,鼓励学生质疑,建立良好的师生友谊。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应过度地去管束学生,应与学生处于平等的地位。在中職法律课堂上,教师应尊重学生个体,尊重学生的个人情感,使学生懂得“法不容情”与“法律不外乎人情”之间的平衡,让学生在师生平等、生生平等中寻找生活的平衡,从而实现快乐学习。教师对学生热情的赞扬、鼓励的目光、激励的言辞、信任的举动,都可以让学生更加乐于投入学习中。尤其中职生有着特殊的心理年龄与特征,有着张扬的个性,并且有着非常强烈的自尊心。在中职法律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发现学生身上的优点,多对学生进行鼓励与赞扬,时常给予学生一些积极的评价,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与成就感。只有对学生的鼓励与赏识,才能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在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意识的过程中,必须使学生具备法律学习的兴趣与热情,使学生的积极性得到充分的提升。教师所教授的内容一旦与学生的心理需求相符,那么就能有效地提升课堂教学效率。所以,只有不断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才能有效改善中职法律课堂教学的质量。针对中职学生目前的学习状态,应当运用以下几种教学方式来提升学生的学习热情。
1.课程资源开发,创设良好的学习状态
教学内容、教学对策以及教学状态,是中职法律课堂教学的三要素。教学状态与教学对策是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核心要素。教学状态代表了教师的精神状态,而教学对策则代表了教师讲课的形式与风格。以往教师作为主人公的课堂教学模式没有对精神状态的建设予以高度的重视,忽略了其为教学过程中的根本所在。学习过程包含着情绪性的内容,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对各式各样的教学资源进行合理运用,帮助学生营造科学、合理的学习状态,有效地打开学生的情绪大门。生活实践资料、法律课程教材、法律专题调研,各类能够通过法律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学习内容与资料,以及学习辅助设施等都属于中职法律课程资源的范畴。在中职法律的实际教学中,不仅需要对法律的教科书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还必须对其余的课程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尤其是生活实践资源,比如,影像资源、传统道德文化、未成年人劳教所、传媒、书刊报纸、各式各样的互联网资源等。运用案例再现、模拟法庭、多媒体、收集资料等形式来进行课堂情境的创设,不仅能够使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全身心地投入,更加深入地学习法律知识,并且能够提升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无论在课前、课中还是课后更加的积极主动,这样才能使中职法律的教学目标得到良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