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丹 本文字数:2940
[摘 要] 学生品德评定是学校德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新时代中职德育教育特性,阐述中职生品德评定原则,针对当前学生品德评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优化中职生品德评定的若干措施,以求有效加强德育过程控制,准确把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状况,发挥品德评定对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引导作用。
[关 键 词] 中职生;品德评定;量化考核;评语规范;创新思路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06-0202-02
学生品德评定是学校德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评价由学校工作评价和学生品德评定两方面组成。学校要发挥品德评定对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引导作用,要结合行业和用人单位对从业者的职业素养要求,在德育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具体评定办法。”基于这一指导思想,探索学生品德操行评定量化管理新思路,优化中职生品德评定方法,,是新形势下深化学校德育工作改革的一种有效尝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生品德评定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有着长足的发展,学校对学生品德的评定方式呈现出多样性。既有主客观的定性评价(自我鉴定、班主任评语),也有定量评价(操行等级、操行评分),实践表明,这種评价框架是合理稳定的,有较大的普及推广价值。但由于国家层面对学校在学生品德评定的过程管理不如对评定的结果管理那样易于实现有效监督,导致评价过程的灵活性越来越大,严重的甚至走向了随意。另外,时代环境的转换、多元文化的挑战、学情特征的变异,都向学生德育工作提出新问题,所以,在学生的品德评定工作中,有必要对各种权重因素,适时进行调整,以便更好地围绕行为主体、行为客体、行为环境、行为手段与行为结果实施有效管理,提高评价的信用度。
一、中职生品德评定应遵循的原则
进入新时代,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明确按照“就业与对口升学”并举的“双导向”方向发展,德育除了有与其他各类教育相同的目标、途径和内容之外,还承担着职业精神教育、就业创业准备教育、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教育等内容;承担着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提高综合职业素质和能力,热爱劳动,崇尚实践,奉献社会的教育目标。基于中职德育特性,中职生品德评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
品德评定要与德育目标保持一致。坚持正确的思想价值导向,树立社会主义人才观。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为基础,以培养社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发展,最终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教育性原则
要把品德评定作为中职德育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学生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的过程就是接受教育的过程,确立测评要素时应较好地切合学生的生活实际。
(三)客观性原则
要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杜绝主观臆断评价。要以学生思想实际和行为表现为依据,保证评价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过程透明。
(四)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原则
以中学生品德发展的科学理论为基础,把握品德评定的合理时机,做到准时、及时与适时;同时,测评方式要简单易行,能为大多数人接受,适合持续推进。
(五)定量与定性方法相结合原则
品德评定要坚持能定量就定量,并细化定量数据;不能定量的权重因素,采用定性的评价方法。既发挥定量测评标准清晰,易于执行,激励作用强的优势,也发挥定性测评可变性强,伸缩余地大的优势。
二、中职生品德评定的创新思路
中职生品德评定创新是要拓展多样化的测评形式,完善不全面的、片面的测评制度,结合德育评价和德育课程,融合学校各部门人才,形成一个过程结合结果、定量结合定性分析的评定体系,发挥品德评定的育人作用。
(一)优化“操行”“班主任评语”“自我鉴定”三维一体的学生品德评定体系
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手册》上,“操行”“自我鉴定”“班主任评语”是学生品德评定的固有板块,优化的主要措施是在原有的“操行+评语”的评定框架下,对其中的测评指标及内涵进行补充与规范,提升职业素养在德育操行评价中的权重;制定“自我鉴定”“班主任评语”的写作规范或指导意见,确保在规范框架下,合理开展各项评价,避免评价过于随性。如过去对中职生的操行评定是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为主要依据,新时代下,要更多地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丰富德育考核内容,特别是要善于结合不同专业的职业活动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以及该职业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和道德品质,提出更有针对性的评价要求,体现个性与共性要求的融合。又如,为提升评语鉴定的撰写质量,学校德育工作管理部门要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建立学生操行评语抽检核查机制,制定学生操行评语撰写规范,明确总体目标,明确具体要求,如在撰写的人称、篇幅、内容、语言、字体格式上都有细化的规定;倡导鼓励是最好的教育,在“评语”中要多使用激励性语言,以提高评语的撰写质量。
(二)完善操行等级量化考核机制
学生成绩考核包含学业与操行。我区现有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对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记分评定方式有较明确的规定,即采用学分制、百分制、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但对操行考核的记分评定方式没有明文规定,据调研,当前各兄弟学校自行制定的操行考核记分评定方式不一,有些参照学业成绩采用五级分制,有些采用四级分制(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笔者认为,在操行考核方面,进一步从顶层设计方面进行制度完善是很有必要的。建议推行量化全覆盖的操行评级机制,出台《学生操行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围绕“知行合一”这一德育评价的核心指标,开展学生操行的考评工作。如一方面,运用书面考查或考试的方式,检查学生掌握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从“知”的角度评价学生;另一方面,把学生在校期间的主要行为表现也转化为数字指标的核算,从“行”的角度对学生进行评价,最后再将“知”与“行”的结果进行综合评级,评级采用四级分制。操行量化考核制度在保障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上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但制度的可操作性、可持续性要靠制度制订者的智慧提供保障。只有好的制度,才能够将学生行为表现上的无限种可能巧妙纳入一份字数有限的制度中,并使方案在制度文本的呈现形式上能够化冗长复杂为精练简约,方便执行者的理解、记忆及操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