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军 崔滔 本文字数:2619
[摘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下国家社会对地质灾害评估的需要,对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的“地质灾害评价”课程进行了教学改革研究,分析认为可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教学改革:调整地质灾害评价的课程定位,增加学时;改革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增加典型案例的分析与课程考核;改变最终考核模式,使学生毕业即能迅速满足市场需求。
[关键词]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地灾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603(2019)07-0066-02
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严重影响威胁经济建设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產安全,众多专家学者对不同区域各类型地质灾害进行了研究(王俊杰等,2018;陈文华等,2018;温小刚,2018;戚惠民,2018;罗建干等,2018;薛强等,2018;刘敏等,2018;邹博林等,2018;韩学山等,2018)。每年中国的地质灾害都会造成较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国家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投入大量经费防治地质灾害,因此地质灾害的评价工作是非重要且有意义的。随着社会时代的进步,地质灾害的评价教学工作也应与时俱进,根据当前的情况制定新的地质灾害评价的内容、方法,更好地指导地质灾害的评价_工作,减小地质灾害对经济建设与生命财产的破坏。
一、地质灾害评价的课程定位
地质灾害评价作为地质专业的选修课程,长期以来并未受到充分重视。无论资勘专业与地质工程专业或其他地质类专业都未将其作为核心课程进行培育。传统的教学观念认为地质灾害评价是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专业的一种附属,学生可修地质灾害评价的课程,但鲜有将其作为独立核心课程进行学习,更未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设计等作为地质专业的独立方向。这是由于受经济条件及技术限制,以往对地质灾害的评价治理等工作尚未达到现今的重视程度,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及国力强大,国家对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越来越重视,投入的经费也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地质灾害的评价治理等相关工作大可为。只有做好地质灾害的评价工作,才能进行正确的设计,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减小到最小的程度。在现今国家大力支持的情况下,要做好地质灾害的评价工作,可将地质灾害评价的课程定位提升为核心课程,增加其学时并增设相关课程,或将地质灾害作为地质专业的一个独立方向,为矿山、公路、房屋等进行风险预警评价。
二、地质灾害评价的基本内容
目前在我国,,地质灾害的评价工作主要包括4个部分:(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2)区域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评价;(3)地质灾害风险评价;(4)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李东林等,2013)。对于普通二本院校的学生来说,可先从区域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与建设用地灾害危险性评价入手,重点学习此二类地质灾害评价,对于适应市场较为有利。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是一种宏观评价,综合各类型地质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主要是对地质灾害的活动能力与危险程度进行评价(李东林等,2013)。这种类型的评价主要是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理论支撑,通过系统分析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因子,建立地质灾害发生的模型,分析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危害程度,编制相关的分区图件。
县市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是针对县市进行地质灾害评价,主要针对区域上的建设与人口分布状态进行分析,目前国家十分重视县市地质灾害的评价工作,但评价工作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评价单元与评价方法上有待深入研究。目前有企业尝试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在县、市展开积极试点,如动态监测系统系统、完善铺开,能大幅度提高地灾预警的精确度,降低地灾评估治理的成本。从当今形势看,县市是地灾治理的基本单位,若动态监测系统能与县市结合,低成本解决发展中的地质灾害问题,那这种模式将大有发展潜力。
地灾灾害风险评估是评估地灾灾害发生与危害程度的可能性,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的区别在于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是针对具体建设或事件,属于“微观”范畴,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属于区域上的系统评价。风险评估主要为几个方面服务:(1)为公路建设、房屋建设、矿山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等防治地灾提供依据;(2)为地灾监测预防与应急处理等提供依据;(3)开发建设中为环境保护提供依据。
三、传统教学方法
传统教学方法以直接讲授为主,一般为36学时。教师直接讲授地质灾害的相关知识,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应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等内容。涉及内容多而课时少,传统的传授方式主要为PPT讲授或黑板直接讲授,课程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教学方式有待多样化,重难点内容应重新梳理。
四、教学改革研究
(一)明确课程定位
随着时代发展,国家对环境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在此背景下地质灾害评估治理及相关方向大有前景。矿山开发、工程施工建设等工作中对地灾评估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不经过相关的评审,无法开展后续工作。在矿产勘查持续萎缩而地灾评估市场不断扩大的前提下,可将地质灾害评估作为一个独立方向或作为环境地质方向的骨干课程,即将《地质灾害评价》定义为一个专业核心课程而非任选课程,《地质灾害评价》的学习不仅可应用在对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治理方面,同时可与环境相结合解决相关问题。《地质灾害评价》既应定位为专业核心课程,相关设计、治理多要以此为基础,因此应增加其授课课时,在当今1学分16学时的情况下,将《地质灾害评价》调整为3学分48学时或4学分64学时较为合适。
(二)区域特色课程
传统教学模式中,课程涉及的知识点与地区面较宽,地区针对性较弱,对于地方二本院校此种模式过于宽广,学生也难以适应。中国不同区域,地质灾害的类型及发生程度均有差异,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应针对地方特点,重点突出地区频发的地质灾害及相关工作进行讲解。根据学生主要工作服务区域,该门课程可以西南或西北地区频发的地质灾害作为重点,西南地区主要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及泥石流,贵州地区主要为崩塌与滑坡,该门课程应针对不同区域的主要地质灾害进行剖析,避免覆盖范围过宽、与区域结合不紧密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