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忠孝 本文字数:2586
[摘 要] 十九大报告中针对职业教育明确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对产教融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计专业由于自身的特殊性,以及新技术发展对会计专业的影响,产教融合工作的开展难度较大,如何适应新变化与新要求让产教融合工作落地,对会计人才培养至关重要。
[关 键 词] 高职教育;会计专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31-0226-02
一、高职会计专业产教融合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产教融合体制机制不畅
产教融合工作的开展关键在体制机制建设,目前虽然明确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与学校共同成为育人的双主体,但是企业真正走入学校,成为学校真正所有者之一还存在很多现实困难。一是学校专业众多,而企业往往熟悉和需要的是某一个或某几个专业的师资和学生,让企业参与学校的全面管理还很困难。二是对于公立学校来说,让企业进入学校,共同投入、经营与管理,存在国有资产与企业资产划分困难,可能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导致产教融合体制难以改变,使产教融合很难向纵深方向发展。
同时,产教融合机制也存在诸多问题,从行业企业来说,参与到学校人才培养的动力如何激发,靠什么制度能够把行业、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在学校运行过程中,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同管理、共同运营、共同分配、共同承担责任的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二)产教融合内容与形式单一
就目前会计专业产教融合开展的情况看,从内容到形式都过于单一。在内容上以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为主,如安排学生认知实习、顶岗实习,以及企业员工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主要还是参与学校人才实践技能方面的培养。从产教融合的形式上,还停留在浅层次上,如聘请行业专家到学校开设讲座,在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学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等。
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产教融合体制机制不畅,另一方面由于会计行业的特殊性,一家企业需要的财务人员往往不多,很难成规模培养。同时,财务信息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导致学校很难深入到企业具体业务之中。
(三)产教融合没有受到足够重视
尽管国务院和教育部不断提高产教融合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如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明确提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但是各职业院校还是没有足够重视该项工作,体现在学校没有专门的产教融合工作部门,没有专门关于产教融合工作开展的文件,没有对产教融合工作的专项检查和评价等等。
二、高职会计专业产教融合工作开展的路径分析
(一)推进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建设
1.加快二级院系层面产教融合体制改革
站在学校层面,如果是民办院校,尤其是企业办学,在产教融合体制上具有天然优势,但是对于公办院校确实存在较大困难。在产教融合体制改革上可以尝试率先在二级院系层面推进,二级院系层面的专业较为相近,通常为一个专业群,针对某一企业来说,对人才需求或社会服务都较为集中,能够很好地与专业群对接。有了这个前提,企业合作更具有积极性。可以采取资源共享、人才共育、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理念建立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突破产教融合体制限制,把产教融合推向深入。
2.完善产教融合机制建设
体制上能够有所突破情况下,机制相对容易理顺,围绕合作各方制定相应制度,保证合作的有序进行。校企双方可以面向行业提供人才培养的相关报告,有利于行业及时把握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情况。对于企业可以通过制度明确双方投入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明确双方在人才培养中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企业优先选择培养的人才和教师针对企业遇到的财税疑难研究成果的优先享用等等。
(二)丰富产教融合的内容与形式
1.完善产教融合的内容
在传统的承担学生实习与实训教学工作等内容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丰富会计专业产教融合的内容。可以根据产业需求,共同研究专业设置、研发行业标准、开发专业教学标准、研究课程设置、开发课程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编写教材、开发教学数字化资源等。共同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共同组织开展技能竞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优秀企业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
2.丰富产教融合的形式
在常规的建立实习基地的基础上,通过引企驻校、引校入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现代会计学徒制,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以多种形式合作创建并共同管理教学和科研机构,建设财税疑难研发中心机构等。
(三)学校提高对产教融合工作重视程度
学校应该针对国家、省、市对产教融合工作的部署,探索具体操作层面的落地措施,重视产教融合相关工作。一是学校应该有专门负责产教融合工作的校领导,也可以實行一把手负责制。二是设置专门负责产教融合工作的机构,具体负责产教融合工作的开展。三是制定产教融合工作开展的制度,,指导、检查各个院系和专业具体产教融合工作的推进。四是把产教融合工作纳入职称评审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进一步激发产教融合工作开展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