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孔垂娟 发表期数:现代职业教育 2021年49期 本文字数:2737
[摘 要] 深圳高职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卓越成就。目前,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背景和历史机遇下,深圳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又迎来新的发展需求,要深度对接区域产业经济,积极探索创新模式。从加强政策法律保障、拓展多形态合作方式、推进教学改革、促进“双师型”師资队伍建设四个方面,浅析深圳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创新模式。
[关 键 词] 高职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模式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49-0128-04
产教融合是高职教育的办学宗旨和价值追求。现阶段,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背景和历史机遇下,深圳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的发展和创新提上了新的高度。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指出,到2025年,深圳将建成2~3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职业院校,把深圳建设成为世界一流职业教育高地。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优势,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基于深圳高职教育的核心地位和深圳产业经济发展的特定要求,本文探讨深圳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的创新模式将从如下方面展开。
一、加强政策法律保障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路径,其中,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为关键。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促进校企共建共赢、共谋发展,是实现产教融合深度发展的现实途径,强化制度法律保障是重要前提。
(一)政策激发企业积极性
校企合作共建共赢,首要任务就是激发企业的参与积极性,让企业既能便捷获得人才资源,又能控制投资成本,从而主动、积极地将高职院校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纳入企业自身发展价值体系。
发挥政府“顶层设计”职能。校企合作的院校与企业之间需要政策保障,明确责任和权利,才能有序开展合作和沟通协调,保障企业参与高职教育办学的积极性。2017年5月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指出,深圳实行“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扩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制定“教育企业”认定办法,,选择100家高水平的“教育企业”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试点,政府对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企业给予经费补贴。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还可尝试通过设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减税等方式对企业给予奖励和经费支持。政府从政策制定和优化的宏观层面,积极践行“顶层设计”职能,创新发展,形成强大的号召力,从而激发企业的参与积极性。
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决策作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要求,深圳是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单位之一。深圳发展重中之重的产业体系包括实体经济、人力资源、现代金融、科技创新等领域。产业发展的需求就是人才培养的指针。因此,紧跟产业需求,企业应积极投入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包括专业建设方向、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改革趋势、教学方法革新、实训方式创新等方面的参与和渗透。通过深入合作,出台切实可行的方案,制定人才培养标准、专业发展标准等权威文件,从而进一步适应产业需求,实现高职教育与产业需求的有效对接。
(二)法律保障校企合作有法可依
深化产教融合,必须优化法治基础,健全职业教育和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体系,稳步推进产教融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推动职业教育立法。2021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会议强调,办好职业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就业导向,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和促进就业质量提升。会议还对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学校、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业成果融通互认等方面作了规定。积极推动职业教育立法,才能让校企合作各方面工作有法可依。
促进职业教育地方立法。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大框架下,适应地方特色,还应出台地方性法规如《深圳市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条例应确定职业教育过程中,企业的重要主体地位;合理划分政府、高职院校、企业等多元主体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涵盖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财政、经济、税收政策;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职业教育决策的治理机制;建立系统化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将学生纳入校企合作利益共同体等大框架。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地方立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校企合作的各项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拓展多形态合作方式
深圳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创新,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优势,通过建设产业学院、校企合作促进平台、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等多形态合作机构,探索多形态合作方式。
(一)产业学院
鼓励混合所有制办学、领军企业独立、联合举办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各类办学主体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是深圳未来产业学院建设的图景。对于华为、比亚迪、平安科技等行业龙头企业甚至是世界500强企业,深圳大力牵头发展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特色产业学院是合作的特殊形式,院校和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可以共同培养学生,开发高端认证证书,带领学生参与实际工作项目等。在产业学院建设的推动下,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申报的《深职院—华为培养信息通信技术技能人才“课证共生共长”模式研制与实践》教改项目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在此之前,广东省还未获得过该领域的特等奖奖项。未来,产业学院的发展还将实现产品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转化为人才认证标准,全面实现专业学习就是职业培训,专业能力就是职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