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情境教学法是新课改所倡导的、适合学生认识与接受能力的一种新颖的教学方法。在语文教学中运用情境教学法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参与度,而且在有趣的教学情境中,学生的认知能力大大增强,思维非常活跃,课堂学习效果很好。
[关 键 词] 情境教学法;语文教学;作用;策略
[中图分类号] G633.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21-0157-01
情境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围绕教学目标创设的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思维的情境。情境教学法具有形象化与生动化的场景,是新课程理念中的重要方法。如何创设情境,是许多老师热心探讨的问题。笔者谈一下在语文教学中的情境创设方法。
一、情境教学法在语文教学中的作用
教师设计情境的目的就是要为学生掌握教学内容而服务的。情境教学法是新课改所倡导的、适合学生认识与接受能力的一种新颖的教学方法。在语文教学中运用情境教学法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参与程度,而且在有趣的教学情境中,学生的认知能力大大增强,思维非常活跃,课堂学习效果很好。学生学得愉快,教师教得轻松,教学效率大大提高。
二、语文教学中创设情境的策略
(一)联系生活实际创设情境
语文是传播文化知识的重要工具,,语文与生活息息相关,语文课中的动人情境能营造出一种轻松愉快的氛围,能激发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在素质教育推行的今天,语文教师要联系生活实际创设情境,以引导学生把语文学习与生活实际密切联系起来。这样既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加深了学生对语文的认识,提高了学生对语文的应用实践能力。上端木蕻良的《耐力》这节课时,笔者运用有关鸽子和骆驼的图片,让学生从外形特征入手进行讨论,对鸽子和骆驼的优点进行描述。在热烈的讨论和动情的描述中,学生对鸽子和骆驼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学生在开心的讨论中认识到了鸽子与骆驼具有坚忍的毅力。然后让学生懂得人如果能像鸽子和骆驼那样有着执著的信念与顽强的耐力,向着选定的目标执著前行,就一定能成功,实现自己的理想。
(二)运用多媒体创设情境
多媒体能突破时空的限制,构建出丰富多彩的画面,能以动听的音乐打动学生的听觉,能以动态的情景开拓学生的视觉,能将遥远的情景逼真的展示出来,能把深奥的理论化为通俗易懂的知识。学生在丰富的色彩情境中会更有兴趣地投入到语文教学之中,在身临其境中对语文课会更深入地理解,学习效率大大提高。如在进行《长城》这节课的教学中,笔者以《万里长城永不倒》这支歌为开头,调动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后,及时播放有关长城的视频《长城风光》,它那开阔的画面、优美的旋律、奇异的风光引起了学生极大的探索兴趣。之后为了让学生加深对“凄婉的历史”的认识,笔者运用信息技术制作出“昭君出塞”和“苏武牧羊”的图片。为了增强学生对“开放的长城”的认识,笔者播放了游客游览长城的一些视频。学生在这些多彩多姿的长城情景中自学了《长城》这节课,笔者以提问的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了解与测试。学生学习兴趣很高,学习效果也很好。
(三)抓住典型问题创设情境
典型性与独特性是典型问题的主要特性,抓住典型问题创设情境,能让学生对课文中的问题产生新奇而有趣的兴致,从而训练学生灵活的思维。在探究《致橡树》的主题时,笔者先提问:“这首诗选取了的意象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学生经过交流讨论明白了作者运用意象突出主题的写作技巧。之后笔者插入问题“诗中有很多,它们与橡树有什么联系与区别?”学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通过讨论,学生明白了作者选取这些意象来写是为了宣告自己不愿意成为男性的附庸,提出了自己的爱情观。
三、语文教学中创设情境时要注意的问题
(一)情境设计要注重题材的多样性与丰富性
情境创设要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为了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应用,在语文教学中,教师在情境设计上要注重题材的多样性与丰富性,创设情境的素材要有代表性与广泛性,富有新奇性。此外,创设情境时要根据学生的年龄与认知规律,要与教材内容紧密联系,要有科学性。
(二)创设情境要最大限度给学生表现的机会
新课改倡导当代教学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要提供给学生表现的机会,要尊重学生,要对学生进行鼓励性评价,让学生体会到学习的快乐,取得成功的喜悦,要因材施教。提供给学生表现机会,也增强了学好语文的信心和勇气,感到老师的可亲可敬,使师生关系更融洽,使学生由衷地喜欢老师,热爱这门学科。
总之,激励和唤醒学生的心灵是新课程的重要理念,情境教学法打破了传统的死板的教学方法,能使课堂气氛愉悦,而愉悦的课堂氛围能让学生的思维活跃,学习效率提高。在语文教学中,适时地给学生营造情境,不仅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而且有利于学生发现问题,探索新知。教师要运用新课改理念,为学生创设有趣的情境,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1]刘丽群.情境教学在高中语文教学中的运用[J].语文天地,2014(9):35-36.
[2]郑敏.情境教学法在中职语文教学中的运用[J].职业,2012(29):118.